剪灯余话(明清小说鉴赏)

宋代文言小说数量相当可观,但其功绩主要在于对轶闻奇事的收集整理,而不在于创作。

虽然也有少数较好的作品,但总的来说,它们在题材上和表现手法上重因袭而不重独创,缺乏冲破唐人小说藩篱的能力和勇气,其结果是“既失六朝志怪之古质,复无唐人传奇之缠绵”(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它既不能继承前代小说的优秀传统,更无法独辟蹊径,启迪后人。于是,文言小说的发展中落了。

元明两代的文言小说基本上是宋以来中落趋势的延续。

其间,元代的情况更糟。到明代,则有作者开始在困境中作突围的尝试。这尝试的代表作品,有瞿佑的《剪灯新话》、李昌祺的《剪灯余话》和邵景詹的《觅灯因话》等。虽然这些作品从形式到内容都模仿唐传奇,而且“文笔殊冗弱不相副”(《中国小说史略》),然而,倘若没有明传奇作为过渡,也许在清初就不可能出现《聊斋志异》为代表的文言小说高峰。以上所列“三话”为代表的明代传奇小说,其最大功绩,正在于它的传承作用。

《剪灯余话》的作者李昌祺,名祯,以字行,庐陵人。

永乐二年(1402)进士,选为庶吉士。他学识广博,曾任礼部主客郎中。

洪熙元年(1425)任官河南,清廉刚正,救灾恤贫,数月而政化大行。后家居二十余年,过着不入官府的清贫生活。

着作有《运甓漫稿》、《容膝轩草》、《侨庵诗余》等。其仿效瞿佑《剪灯新话》所作的《剪灯余话》曾遭到时人讥议。

都穆在《都公谈纂》中说:“景泰间,韩都宪雍巡抚江西,以庐陵乡贤祀学宫,昌祺独以作《余话》不得入,着述可不慎欤!”

《剪灯余话》共二十二篇,题材上和《剪灯新话》相近,篇数亦大体相等。《剪灯余话》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成就并不突出,但它和《剪灯新话》、《觅灯因话》一样,不汉在文言小说发展史上的地位不容忽视,而且它们都曾给了后来的拟话本以相当的影响,“三言”、“二拍”都曾在其中撷取素材。

《剪灯余话》有诵芬室丛刊本五卷,1957年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将它附于《剪灯新话》之后出版。1981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新一版《剪灯新话》也将《剪灯余话》和《觅灯因话》附刊于后。



《剪灯余话》无疑是以宣扬儒家伦理思想为创作目的。

刘敬所写的序文说它:“于以美善,于以刺恶,或凛若斧钺,或褒若华衮,可以感发人之善心,可以惩创人之佚志,省之者足以兴,闻之者足以戒,斯岂傅岩之近词,实乃薇垣之佳制也。”尽管作者自称是闲暇之作,整部作品所体现的严格伦理思想却明确地表明了他的美刺劝惩态度;但实际上,作品所产生的社会效果并不完全与作者维护理学教条的愿望一致,这却是作者始料未及的。

首先,作者通过说鬼道狐表达了自己的劝惩思想。

这集中表现在《长安夜行录》、《月夜弹琴记》等小说中。这两篇小说一个十分相似之处,是阴魂要求现世人们为她们洗去冤屈、恢复名誉。《长安夜行录》通过主人公期仁的奇遇,描写了一个唐代卖饼师之妻蒙受冤屈的故事,揭露了上层统治者夺人妻女的罪行。女主人公通过期仁之口,向世人宣称她是一位守节的贞女,而不是《本事诗》中所说的失贞之妇。

《月夜弹琴记》中,宋代谭节妇赵氏因为不甘受辱于元兵,视死如归,结果影留人世,魂上仙界。这两篇小说都表现了这样一种思想:死生事小,失节事大。

作者的用意无非想向世人宣扬传统的伦理道德规范。

《剪灯余话》宣扬传统伦理道德规范第二种表达方式是对世俗人生的直接惩劝,《鸾鸾传》、《琼奴传》、《贾云华还魂记》均可作如是观。这一类小说主要通过爱情或婚姻故事的叙述来表达作者的伦理道德观念。这其中当然也涉及忠于爱情的美好品德,但更主要的还是从一而终的儒家伦理思想。《鸾鸾传》中的赵鸾鸾和柳颖的爱情是一出凄婉欲绝、充满忧患的悲剧,其中自然渗入了浓烈的如泣如诉的情感眷恋,表达了某种婚姻理想。但是,在作者的理性审视中,更多的是以节义道德标准来对他们进行表彰。

同样,《琼奴传》中的琼奴在为丈夫雪冤之后自沉于冢侧池中,也终于得到了礼部所旌之“贤义妇之墓”的殊荣。即便在最富浪漫气息的《贾云华还魂记》中,女主人公贾云华虽然敢于冲破封建礼教的约束,和魏鹏偷情约会,逾墙相私。然而,当她的母亲不同意这门亲事的时候,贾云华虽然为感情的失落而痛苦万分,但又不能不匍匐在父母之命和从一而终的道德规范面前,临死前说的只是:“女子事人,惟一而已,苟图他顾,则人尽夫也,鬼神其谓我何!”正因贾云华在对爱情的执着中包含着对于传统伦理观念的忠贞,她才得以在阴界的恩赐下借尸还魂,与魏鹏团圆。

在这一系列小说中,作者在颂扬生死不渝的爱情的同时,几乎都没有忘记宣扬封建伦理道德。



第三,《剪灯余话》通过宣扬阴间清明的法治以达到其劝惩目的。这主要表现在《何思明游酆都录》、《两川都辖院志》和《泰山御史传》等篇目中。《何思明游酆都录》里的何思明是个以性学自任而不喜佛、老之人,曾着《警论》三篇,推明天理,辩析异端,对天地鬼神大加挞伐,结果被拖入酆都,受到冥官的一顿呵责。由于诬罔鬼神,官品也从六品降为七品,并且亲眼看到了人间不法之徒在地狱所受的种种酷刑,所以返魂以后便大叫:“二教之大,鬼神之着,其至矣乎!”而他自己也“以清慎自将,并无瑕玷”,终于达到了惩劝的目的。

在《泰山御史传》中,这种思想表达得更为直接明了。宋珪因为“经明行修”,被上帝召为泰山御史,在任职期间遇到其友秦轸,谆谆告诫他应遵纪守礼,公正廉明,并将自己的阴间弹文让秦轸转录人世,“使知幽冥法度,更是谨严,凡在章述,务惇诚实,不可谓生前作事,地府罔知。《度人经》云:‘诸天记人功过,毫分无失。’断非虚语也”。

在这些篇章里,作者构筑了一个俨然和现实世界一一对应的地狱世界,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生死轮回思想成了这个世界的核心,作者告诫人们:纵使逃脱了现世伦理规范的惩罚,也难逃遁地狱世界的恢恢法网。通过对阴间世界赏罚分明的叙述以达到对现世人生进行惩劝的目的,这种模式,在后来的中国古典小说中也屡屡出现,许多作品一旦无法解释悲剧的必然性时,便陡然生出一个地狱世界来解决矛盾,以平抚世人的怨气。



《剪灯余话》的部分作品在进行封建说教的同时,也比较成功地表达了作者的个人情感,塑造了一些较为鲜明的人物形象。一方面,由于它是将这种思想借助说鬼道狐的形式表达出来的,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冲淡了说教的气息;另一方面,作者也确实深刻体会到了部分现实情感,这种情感在一定程度上和儒家伦理是相悖的,从而增加了《剪灯余话》的审美成分。



李昌祺曾经两度奉朝廷之命抚恤灾民,“两涉忧患,饱食之日少”,使他有可能比较真切地体会到黎民百姓的苦难和悲哀。这种对现实苦难的领悟使他在情感上和严格的儒家正统思想有一定的龃龉,从而使作品富有热情洋溢的现实内容。

尤其表现在一系列反映爱情婚姻的作品中,如《连理树记》、《田洙遇薛涛联句记》、《秋夕访琵琶亭记》、《鸾鸾传》、《凤尾草记》、《琼奴传》、《芙蓉屏记》、《秋千会记》和《贾云华还魂记》等。虽然在这个系列中,部分作品正如我们前面所述那样被作者纳入了严格的儒家理性系统中(这主要指结尾处作者的理性表现而言),但从整部作品来看,应该说,这种纳入是牵强的,整个情节的逻辑发展并不足以使作品获得如此效应。

显而易见,作者的情感与理性发生了冲突。然而,我们考察一部作品,不在于作者想在作品中表达什么,而是作者在作品中已经表达了什么。

《剪灯余话》中描写爱情婚姻作品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描写人间世俗的爱情与婚姻,另一类则是人与鬼的恋情。

在人间的爱情与婚姻这个系列中,一个十分有意思的现象是,绝大部分篇章是悲剧结局,即使是以大团圆为结尾的《芙蓉屏记》、《秋千会记》,其中的爱情婚姻也历遭坎坷。

《芙蓉屏记》中,由于歹徒的谋害,女主人公做了尼姑,男主人公流落街头,历经苦难才得团圆。而当他们双双前来感谢他们的恩公时,恩公已逝,陡增了一种惆怅、失落之感。《秋千会记》中,拜住和速哥失里的爱情在受阻时,速哥失里只有自缢,不过由于缢而未死,由拜住破棺携走才得以团圆。

然而在结尾,作者忽然加入了拜住之幼子黑厮位至枢密使,因面临国破家亡之祸,而皇帝又不听死守之谏,乃入沙漠而不知所终的情节。

简言之,纵使是男女主人公故事本身不是悲剧,整部小说的结尾处却熔铸进一种凄凉、迷惘、忧郁的气息,使作品最后流露出来的不是爱情婚姻的幸福,而是人生的不测、命运的乖蹇和世间的无尽苦难,从而使作品同样带有悲剧的意味。

而在《连理树记》、《鸾鸾传》、《凤尾草记》、《琼奴传》和《贾云华还魂记》中,无不是一场接一场的爱情婚姻悲剧。

《连理树记》中,当粹奴和蓬莱的爱情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成为现实之后,为了使爱情得以保全,粹奴宁肯不赴功名,然终亦未能逃脱兵灾盗乱,一家戕尽,蓬莱自刎,一个幸福的家庭破灭了。现世的爱情悲剧使他们墓上“各生一树相向,枝连柯抱,纠结不可解”,丛丛密密的连理树以一种无声的力量控诉着人世间的苦难。

在《贾云华还魂记》中,虽然小说最后因为贾云华的借尸还魂而成为一部喜剧,然而,借尸还魂只是作者的美妙幻想,小说的真正结局是贾云华的自尽,而绵亘于小说中的真正悲剧情绪则是男主人公所说的:“云高地厚,莫诉衷肠;玉容花貌,宛在目旁;断弦裂镜,零落无光;人非物是,徒有涕滂!”从严格的意义上讲,《贾云华还魂记》仍是一出悲剧,因为作者所叙述的毕竟是一场现世人生的婚姻,而非一出拖着光明尾巴的人鬼混杂的闹剧。



在这一系列人间的婚姻悲剧中,我们不难体会到,男女主人公的爱情婚姻历经了种种坎坷苦难,而最终未能逃脱悲剧的追踪。这一方面反映了残酷现实的摧残与迫害使主人公们面对命运无可奈何,另一方面也表达了主人公们以自我牺牲所陈述的对人间罪恶的强烈愤怒,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作者的激进意识。

爱情婚姻小说的另一序列是人鬼相恋,《田洙遇薛涛联句记》、《秋夕访琵琶亭记》等均属此类。

应该说,较之于人与人相恋的小说,这类作品的主人公显得幸福得多。在小说中,作者所竭力展示的是男女主人公们那旖旎、美丽和温馨的爱情生活。作者清醒地意识到,这种美满婚姻在当时的现实中是无法存在的,甚至人鬼相恋也同样不能避免悲剧:田洙在家长的胁迫下与薛涛痛苦地分手了(《田洙遇薛涛联句记》),而沈韶与郑婉娥的爱情故事也因冥契已尽而了结(《秋夕访琵琶亭记》),无论是人与人相恋还是人与鬼相恋,现实情感的深刻体验使作者无法回避悲剧,这充分显示了作者忠于现实的创作精神。

在《剪灯余话》中,还有《武平灵怪录》、《幔亭遇仙记》、《江庙泥神记》、《听经猿记》等记异述怪的小说和《青城舞剑录》、《洞天花烛记》等叙说退隐思想的小说。

然而,它们并不能反映《剪灯余话》的总体思想和艺术成就。

《剪灯余话》的总体成就并不高,它的价值在于完成一种文学形式的联接与过渡的任务。

这部作品在诸多方面均无大的突破,而从艺术本身来考察,这种缺陷就更加突出了。

在《剪灯余话》中,情节的支离成为小说一个相当大的弊病。这部小说的篇目虽然和《剪灯新话》相近,但字数几乎超出一倍。作者常常在小说中炫耀自己的才学,穿插进许多与正文并无太多关系的诗歌。

这种现象几乎每篇都存在。这些诗歌大大淡化了情节逻辑发展的紧密性,削弱了人物形象的塑造。

当然,就其诗歌本身来说,有的写得不错,如《秋夕访琵琶亭记》中的长篇歌行《琵琶佳遇诗》及其他作品中的个别诗确实写得别有情趣。但许多诗歌平淡无味,成了作者卖弄才学的工具。这对于小说创作是一个相当大的损害。

《剪灯余话》中另一个较大的缺陷就是非形象的叙述过多。

作者的意图似乎是全心全意地去讲述一个完整的故事,而忽略了人物形象的细致描写,从而使许多人物形象个性不鲜明,如出一辙。过分沉溺于故事的表面形式,大大削弱了小说的整体艺术成就,作者更多是一个讲故事者,而非一个富有创造意识的艺术家。



《剪灯余话》的成就虽然不高,但在当时文网严密、文坛冷落的情况下,它的出现又确实令人耳目一新。对于《剪灯余话》的评估,我们不能仅仅从其艺术本身来考察它的价值,而应该更多地从文学史的角度来理解它。

作者创作这部作品的勇气和胆识无疑是值得肯定的,因为正是这种勇气和胆识的不断积累,使得中国文言小说逐渐走出困境,终成蔚然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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