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点头(明清小说鉴赏)

在明代的拟话本专集中,《石点头》是较有影响的一种,全书共14卷,每卷演述一则故事,题“天然智叟着”。

冯梦龙为此书作序,称作者为“浪仙氏”,当是其字号。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第13章第2节对此书作者作了考证:“按,卢前《饮虹簃所刻曲》第4辑有张瘦郎《步雪初声》,末附席浪仙曲三套。冯梦龙序《步雪初声》云:‘野青氏年少隽才,所步《花间集》韵,既夺宋人之席,复染指南北调,感咏成帙,浪仙子从而和之,斯道其不孤矣。’知浪仙氏即席浪仙也。”

此书有明叶敬池原刊本,约成于崇祯年间,有眉评,题“墨憨主人评”,书首有龙子犹序,即冯梦龙序。叶敬池是明末苏州书坊主人,冯梦龙编撰的《醒世恒言》、《新列国志》等书即由叶氏刊刻行世。

1895年,上海书局石印本改题《醒世第二奇书》。1935年,该书曾被收入《中国文学珍本丛书》第1辑,上海杂志公司出版。1957年,古典文学出版社印行时,删去了第11卷《江都市孝妇屠身》与第14卷《潘文子契合鸳鸯冢》两篇,仅保留其目录。1984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据此重印,一仍其旧。

此书命名的由来,冯梦龙在序中是这样解释的:“石点头者,生公在虎丘说法故事也。小说家推因及果,劝人作善,开清净方便法门,能使顽夫伥子积迷顿悟,此与高僧悟石何异?”按生公指晋末高僧竺道生,《莲社高贤传·道生法师》称:“竺道生入虎丘山,聚石为徒,讲《涅槃经》……群石皆为点头。

”故后世有“生公说法,顽石点头”之语。冯梦龙在序的最后说:“若曰生公不可作,吾代为说法,所不点头会意,翻然皈依清净方便法门者,是石之不如者也。”这就揭示了这部书的创作意图,在于训诫世人,启迪良知,使之弃恶从善。因而,这部书不可避免地带有较多的因果报应、宿命主义道德说教,由此导致了批评家较多的诟病。

一般论者都认为此书逊于“三言”与“二拍”,胡士莹在《话本小说概论》中的评价就很有代表性:“我们从《石点头》、《清夜钟》、《醉醒石》等书名,一望而知寓有劝诫警世之意。正因为多数作者的创作目的是为了进行封建说教,就不可能从现实社会的矛盾斗争中得到创作源泉,结果,多数作品根据封建地主阶级的愿望,任意虚构,歪曲现实,散播反动的思想毒素。

因而,这些书无论在思想或艺术方面,较之《二拍》更为低劣。”(第11章第4节)这样的一笔抹倒的判决似乎过于简单化。

如果说因为作品进行了封建说教而要予以否定的话,那么,一部中国文学史要否定的东西也就实在太多。我们需要的是对作品作科学的分析,公允的评价。



既然此书最显着的特色是道德训诫,我们就从这一点谈起。经过千百年的传承积淀所形成的中国文化在很大程度带有伦理化倾向。

中国哲人探究真理的目的在于迁善,所谓“道”、“理”既是宇宙的根本规律,又是至善的人性,因而真理即是至善,至真的道理就是至善的准则,求真即求善。在中国的思想家那里,致知与修养乃是不可分割的,宇宙真理的探求与至善人性的完成(即“穷理”与“尽性”)是二而一的关系,从而也就生发出“知行合一”的实践哲学。而所谓“实践”,更多的是内省的自我修养,道德的自我完成。这种对道德伦理问题的关注,浸淫于中国文化的各个方面,文学当然也不例外,可以说,中国文学是一种道德伦理化的文学。

尤其是在宋明以还的封建社会晚期,秩序的陵夷、道德的沦丧、暴政的肆虐、民生的凋弊,使道德问题更加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在我们这个历来缺乏法制与法治观念的社会中,道德的杠杆毕竟起着平衡与维系社会关系的重大作用,这就是我们的传统文化中弥漫着泛伦理主义色彩的一个根源。

由此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中国人不能设想文学的非道德化,在这个问题上的任何偏离,乃至超然,都会受到挞伐。由俗讲、说话衍生出来的中国古典白话小说,训世说教的倾向可说是与生俱来的特征,这在晚明拟话本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尽管冯梦龙与本书作者的思想不可能完全一致,但冯氏肯定了他对道德伦理问题的关注,说明这一点是为大多数文人所认同的。



通观《石点头》全书,绝大部分篇章描写的是婚姻爱情主题,贯串其中的是贞操节烈的线索,宣扬的是从一而终的观念。最典型的是第2卷《卢梦仙江上寻妻》一篇。其入话在讲了两则夫妇破镜重圆的故事后,发表了这样的议论:“止因女子家是个玻璃盏,磕着些儿便碎,又像一匹素白练,染着皂煤便黑。这两个女人,虽则复合,却都是失节之人,分明是已破的玻璃盏,染皂煤的素白练。虽非点破海棠红,却也是风前杨柳,雨后桃花。

”将贞操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这段议论可谓十分典型。这篇小说中的女主人公李妙蕙就是一位全贞守节之女,“甘为下贱,守定这朵朝天莲、夜舒荷,交还当日的种花人。这方是精金烈火,百炼不折,才为希罕”。李妙蕙是扬州教书先生李月坡之女,嫁与卢南村之子卢梦仙。

梦仙二十一岁中举,后进京赴进士试。会试的第一、二两场,他自觉十分得意,试官也很赏识,将他“拟作首卷”,不料因故错过了第三场,于是前功尽弃。

为了发奋读书,再求一博,他断绝了与家中的往未,独居西山,闭门攻读,发下“不得金榜题名,决不再见江东父老”的誓言。家人因他久去不归,听信了以讹传讹的消息,以为他已客死他乡。

后来,扬州灾荒,卢南村欲将李妙蕙改嫁盐商谢启,妙蕙抵死不从,欲以身殉节,在方姨娘的劝解下,她才同意改嫁。洞房之夜,谢启酒醉睡去,第二天拜见婆婆时,她又得知婆婆与父亲是表兄妹,遂道出实情,请求全其贞节。

婆婆将她收在房中,料理帐目,她的贞节得以保全。三年之后,卢梦仙进士及第,在江西的盐船上寻访到李妙蕙,夫妻终于团圆。作者为了李妙蕙能全贞守节,特意安排了谢启酒醉与亲上加亲的情节,但毕竟是事出偶然,如果没有上述两个条件,李妙蕙岂不是要贞节不保了吗?因而她的“节烈”势必要打不少折扣。



相比之下,第4卷《瞿凤奴情愆死盖》一篇中的女主人公则“节烈”得更为彻底。

此篇叙嘉兴瞿家寡妇方氏不耐寡居,与后生孙谨发生私情。方氏为了长久与他相好,就唆使女儿凤奴与孙勾搭,凤奴听从了母亲,但要求明媒正娶,于是方氏兼作媒人,撮合成这一对夫妇。

谁知好景不长,瞿氏宗族将他们告到官府,凤奴被判改嫁,为张监生娶为偏房。临行前,她用针线将内衣密密缝牢,与孙谨泣别:“我闻妇人以贞一为德,今既事你,当守一而终。岂可冒耻包羞,如烟花下贱,朝张暮李乎!”孙谨为其情所感,亦自残明志,终因伤重而亡。

凤奴到张监生家后,因百般抗拒而被锁禁空楼,最后自缢身死。



宋代的程颐,在有人问他孤独的寡妇家境贫穷,无依无靠,可否改嫁时,他答道:“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遗书》卷22)这一句“箴言”从此就成了套在妇女身上的枷锁。在现实生活中,女子除非以死殉节,否则改嫁而又能维持贞节,实在是难以两全的事,像前述的李妙蕙只是特例。本书第10卷的《王孺人离合团鱼梦》一篇就探讨了女子改嫁的节操问题。南宋高宗年间,汴梁人王从事与其妻乔氏南来临安觅求官职。

乔氏被歹徒赵成设计拐走,赵成对她强行施暴时,被乔氏用金簪刺瞎右眼。老羞成怒的赵成将她卖给新选衢州西安县知县的王从古为妾。

后来王从事授衢州府学教授,与王从古适为同僚,二人诗酒往还,乔氏从诗笺中获知前夫近在咫尺。王从古获悉真情后,就让他们夫妇重新团圆。

王从事后升任临安府钱塘县知县,巧破赵成一案,报了宿昔冤仇。在作者看来,乔氏之改嫁固然是失节,但身陷患难,改嫁是出于无奈,最后破镜重圆,仍不失为从一而终。

作者在记叙中插入如下的议论:“乔氏事到此间,只得梳妆,含羞上轿,虽非守一而终,还喜明媒正娶,强如埋没在赵成家里。要知乔氏嫁人原是失节,但赵成家紧紧防守,寻死不得,至此又还想要报仇,假若果然寻了死路,后来那得夫妇重逢,报仇雪耻?”作者认为乔氏此举是权宜之计,未为不是。

他的议论虽不脱迂腐之气,但较之程颐则要开明通达。作品描写了夫妇间的真挚感情,着眼的是感情的忠贞,而不是拘泥于所谓“节操”。

如果说以上三类“贞节”反映了作者处理夫妇关系的道德理想的话,那么,第1卷的《郭挺之榜前认子》与第9卷的《玉箫女再世玉环缘》则表现了作者在婢妾问题上的观点。

婢妾制度是封建婚姻的重要补充,是多妻制的变种。

封建道德对婢妾并无严格的贞操要求,她们只是主人手中的玩物,买卖馈赠,一随其便。而这两篇小说中的婢妾却对委身的男子忠贞不二。

前一篇写合肥秀才郭乔南游广东韶州,救助困顿中的米天禄与其女青姐,青姐感其恩德,矢志守节,郭乔终娶青姐为妾。后郭乔北归,临行时青姐已有身孕,郭乔为之起名郭梓,从此一去不返。郭乔在五十六岁后连中举人、进士,在进士榜上发现有名郭梓者,由此父子相认,并接来米氏团聚。

此篇竭力描写贫女米氏的感恩报德之心,甚至在父亲为她择配时,她也加以拒绝,她说得了恩人的银子,就如同卖了身子,从此“就是郭家的人了,如何好又嫁与别人”?因而“情愿跟随父母,终身不嫁”。

当郭乔得知此情,深表不安时,她竟发出这样一番议论:“恩人虽赠银周急,不为买妾,然贱妾既有身可卖,怎叫父亲白白受恩人之惠?若父亲白白受恩人之惠,则恩人为仁人、为义士,而贱妾卖身一番,依旧别嫁他人,岂非止博虚名,而不得实为孝女了。故恩人自周急于父亲,贱妾自卖身于恩人,各行各志,各成各是,原不消说得。

”当郭乔表示愿意娶她,但只能为妾时,她又说:“卖身之婢,收备洒扫足矣,安敢争小星之位。”作品就这样竭力表现她的驯顺卑屈的性格,这种奴性也就是作者备极称道的“节义”。后一篇写唐代宗时京兆人韦皋与岳父张延赏不合,出走江夏,投奔父执姜使君。

使君之子荆宝有一小婢名玉箫,乃乳母之女,韦皋属意于玉箫,荆宝遂将她赠与韦皋为妾。

后韦皋为省父母离开江夏,临行时与玉箫相约:少则三年,多则七年,定来相接。但韦皋此后奔波于功名之途,弃玉箫于不顾,玉箫郁郁而终。小说最后安排玉箫还魂转世,重为韦皋之妾。忠贞专一,可谓生死以之!

通过以上几篇作品的分析,我们发现,作者为了张扬他的节烈观,苦心孤诣地安排他笔下人物的命运,或死或生,或守节或改嫁,但殊途同归,都以不同的方式体现出从一而终的观念。

而且我们还可以发现,这种贞节只是对女子一方的要求,对男子而言,这种道德戒律是不存在的,他们对女子可以随心所欲地弃取,不仅不受谴责,反而被目为风流雅事。而女子的贞节与其说是对感情的执着,毋宁说是对道德戒律的恪守,因为她们选择自己的生活道路时从不考虑对方的态度与自己的得失。作品在展示这些婚姻关系的时候,很少描写男女之间缠绵悱恻的情感历程。在男子一面,结婚只是完成一件终身大事,纳妾更是逢场作戏;在女子一面,她们的委身事人及全贞守节都是在道德律令的指导下作出的,与感情并无多大关系。

如《郭挺之榜前认子》中的米氏,未嫁之前即矢志守节,这纯粹出于知恩报德。《瞿凤奴情愆死盖》中的凤奴原是一个规矩本分、恪守妇道的女子,在母亲卖弄风情时,还怪她“老没正经”,一旦委身孙谨后,就决心为他守节而终。这中间起决定作用的只是“贞一为德”的道德律令,至于其他因素,如人品、感情、才貌等似乎都是无关紧要的。

又如《玉箫女再世玉环缘》,这本是一个最可发挥浪漫才情的小说题材,而作者却将玉箫处理为一个端方守礼的女子,在韦皋的挑逗下,她始终严守礼法,反而责怪韦皋轻薄狂荡,不成体面,要他自尊自重。等到韦皋向她说明是荆宝将她以侍妾相赠,非暗里偷情时,她马上表示俯首听命,说道:“既然是主人之命,怎敢有违?请郎君上坐,受玉箫一拜,以尽侍妾之礼。”情感的“杂质”被过滤得一干二净,剩下的只是道德的“精华”。这种倾向不仅表现在描写男女关系的作品中,也在其他主题的作品中出现。如第三卷《王本立天涯求父》,写忠厚老实的王珣担任了里甲一役,苦于官府的征比,遂离家出走,妻子张氏在家扶养儿子王原。

王原在读书中渐渐懂得了孝道,自叹生身之父尚未识面,就下决心要找到父亲。

他对母亲说:“若我为子的不去寻亲,即是不孝,岂非天地间大罪人!”“但父母等于天地,有母无父,便是缺陷。”经过十二年的漂泊跋涉,弄得三分似人,七分像鬼,终于在河南辉县的梦觉寺找到父亲。虽说亲缘关系血浓于水,但王原的举动主要是出于“孝道”的激励。

这种道德的狂热在第十一卷的《江都市孝妇屠身》中表现尤甚。此篇写江西人周迪与妻宗二娘经商不利,流落扬州,因兵荒马乱,盘资罄尽,欲归不得。

宗二娘为了能使丈夫回家赡养婆婆,毅然屠身卖肉。由于过分野蛮不情,骇人听闻,此篇已被从今本删去。



如何看待作品的这种道德化倾向?某些批评家总是将它们归为封建说教而一笔抹煞。但问题并不如此简单。这种说教无疑有它的社会政治与道德伦理的目的,它要维护社会的固有结构与传统的主宰地位,君臣、父子、夫妻等一切尊卑长幼的秩序都不能颠倒。忠孝节义的片面性要求正是植根于这种秩序,也是为维系它的稳定而服务的。

即以本书着笔最多的男女关系而言,它的教化作用也是不言而喻的。婚姻问题是一个极为敏感的伦理问题,是众多社会关系交汇的焦点,由它所构成的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所以它直接关系着社会秩序的稳固。封建的道德家所谓的“三纲”中,“夫为妻纲”是最基本的,他们认为,牢固的夫妇关系是整个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这就是传统道德中妇女的贞操为什么会如此受到强调的原因。

统治者认为,妻子对丈夫的忠贞是整个社会金字塔的塔基,由此产生尊卑长幼等一系列的服从关系,最后归结为服从君主的金字塔尖。旧时所谓“三从”,即女子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规定了女子一生只有服从的义务,其源盖出于此·难怪《石点头》中的女子都是不计功利得失、一味对男子顺从愚忠的角色。

当代学者夏志清在他的《中国古典小说导论》中有一段发人深思的论述:“白话故事中最常颂扬的儒家德行是忠孝节义。理想地说,这些德行的培养,应当是一种双方互惠的事,诸如臣忠因为君主贤明,妇贞因为丈夫可靠体贴。

但是,在这些故事里,有德行的人偏偏在无人欣赏时表现他的毅力:为臣的对昏君鞠躬尽瘁,而且常以身谏,冀他悔悟;做妻子的,即使丈夫有虐待狂,也始终不渝,而且在他死后为他守寡,以便抚孤传宗接代。这种行为,今天虽常被悼为‘盲从封建主义’,它实际上说明,荒谬的英雄乃是一位为某种理想可以奋不顾身以维持其个人尊严的人。”他还指出,中国人“表面上总是强调节制和谨慎”,而小说中的角色却常常趋于极端,表现为“勇气与毅力异乎常人的英雄”,小说作者“寄予个人自我完成的要求以极大的同情”,“结果儒教在某些类型的小说中,竟以一种个人英雄主义的形式为主出现”。这些议论与本文所论的小说可谓若合符节。事情往往就是这样复杂,传统道德既有消极盲从的负面成份,又具有献身理想的精神力量。它的那种超越功利、不计成败的片面忠贞,实际就是追求一种道德的自我完成,由此所产生的道德狂热,势必与自我牺牲的英雄主义联系在一起。其实何止小说,就是一部中国文学史,乃至一部中国历史,又何尝不在为这样“荒谬的英雄”唱着悲壮的颂歌呢?司马迁的文,屈原的赋、杜甫的诗,岳飞抗金,海瑞的为民请命,都可作如是观。世世代代的人们正是从这些殉道者身上接受了道德伦理与情操修养的教育,他们的精神境界已积淀为一种民族文化心理。

这些涉及道德继承的复杂问题,本文不可能对此详加论述。

总之,道德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它具有特定的时代的、阶级的内涵;另一方面,作为维系社会统一的意识形态,它又有为全社会所认可的一些合理的规范,概括了人类的一些美好情操和文明发展的成果。这就是后代的道德继承所赖以进行的基础。

而任何对传统道德的继承都只能是一种抽象,由继承者对道德范畴加入自己的诠释。人们在对待古代的某个人物或事件时,都不会机械地去认同其具体的政治或道义的立场,而只是汲取其精神。今天我们不依然在汲取传统中为理想献身的那种精神境界吗?尽管理想的内涵已大不相同。

联系到文学上,古典小说的道德化倾向也具有两重性,我们不能因为它的封建主义内涵而采取简单抹煞的办法。某个时期小说的道德化与英雄主义创作模式的再现,说明我们对传统的需求并未消减。



再有一个问题是,作品的道德化倾向是否必然与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相牴牾?晚明拟话本中的盛陈因果、肆力惩劝的道德化倾向,很大程度上是知识分子有感于世风日下、道德沦丧的产物。晚明时代处在新旧交替的历史关头。一方面,新的生产关系在封建制度的母腹内骚动,民主与启蒙思想已初露端倪;另一方面,旧制度则暴露出极度的腐朽与残酷,统治者在政治上依仗专制集权与特务统治,在经济上巧取豪夺,生活糜烂淫乱,一片世纪末日的乌烟瘴气。有感于此,有些作者已在作品中呼唤某些新的道德观念,但更多的则是试图通过复归传统道德,以挽救颓败的世风。

《石点头》显然属于后者。与此相联系,作品对人生世相的描绘,对社会弊端的揭发也是令人瞩目的,这些并不因为作者的某些保守倾向而有所削弱。

正如巴尔扎克在政治上是个正统派,而他的《人间喜剧》却提供了一部法国近代社会史。

《石点头》也具有同样的性质,如《王本立天涯求父》暴露了封建赋役的苛酷,乡人一旦充任里役,必弄得倾家荡产,故“民间从来唤做累穷病”。

催办钱粮若不能如斯上缴,“轻则止于杖责,重则加以枷杻”,“催征牌票雪片交加,差人个个如狼似虎。莫说鸡犬不留,那怕你卖男鬻女,总是有田产的人,少不得直弄得灯尽油干”。

王氏一家的悲剧就是由这种苛政引发出来的。小说还插入了一段饶有兴味的“李太监寻母”的故事。

李太监幼时被拐卖入京,富贵之后,恩念至亲,终于从故乡福建找到了生身之母。但相见之后发现母亲容颜憔悴,形若饿鬼,遂拒不相认,竟让老母流落乞讨,死于道途。

他再另外找到一个白胖富态的老娼妓,认作母亲,奉养隆厚,殁后还备极哀荣,克尽孝子之道。对统治者道德沦丧的讽刺真是入木三分。

《瞿凤奴情愆死盖》中那种畸型的婚姻无疑是礼教桎梏的产物,凤奴成亲后,封建宗族又来横加干预,目的是为图谋方氏的产业,硬逼凤奴改嫁,终于酿成一场惨剧。“以理杀人”,诚非虚语。

《贪婪汉六院卖风流》对官僚的聚敛刻剥、贪赃枉法揭露得淋漓尽致。小说主人公吾爱陶借担任税官的机会对过往商民竭力盘剥,人称“吾剥皮”;又以偷盗罪名诬陷屠户王大郎,毒刑逼供,连毙七条无辜的性命,百姓无不切齿愤恨。而这样一条豺狼,依靠疏通各种关节,居然能逍遥法外。他离任时,群众以砖石和笑骂给他送行,家乡的房屋也被村人烧光,这条丧家犬竟在金陵开起妓院,做起一本万利的皮肉生意。最后现世报应,死于非命。作品极写他的鄙污丑恶,刻画了一个流氓恶棍的形象。此外,有些篇章还反映了地方恶势力的横行不法,如《王孺人离合团鱼梦》中的屠户赵成就是个无恶不作的地痞流氓。《侯官县烈女歼仇》中的方六一更是阴险歹毒,上通官府,下结巨盗,手眼通天,谋财奸淫,无所不为。为了霸占董昌之妻申屠氏,他两面三刀,骗取了董昌的信任,一手制造了骇人听闻的冤狱,陷董昌于死地。他们都是封建恶势力的代表。

这些小说从不同的侧面展现了晚明社会的风俗人情,有些故事虽假托唐宋,但仍有其观照现实的意义。

明代拟话本的作家们已将注意力从奇人异事转向凡人常事,这是我国小说美学的一大转折,标志着近代小说观念逐步形成。夏志清在《中国古典小说导论》中指出:“假如我们采用小说的现代定义,认为它是与史诗、史实重述以及传奇故事(romance)有别的一种叙事形式,那么我们可以说,中国小说在18世纪的一部作品中才迟迟找到它的正身,而这部书恰巧是它成就最高的杰作。”夏氏所指的“正身”即《红楼梦》。而明代的拟话本则得风气之先,凌濛初的《拍案惊奇序》和睡乡居士的《二刻拍案惊奇序》还专门谈到从日常生活中选取创作题材的问题。《石点头》中的十四篇小说,除《唐玄宗恩赐纩衣缘》写的是宫闱秘事外,其他都是社会世相的再现,从市井小民、乞丐僧道到士子商贾、官吏恶霸,涉及面甚广。

其中又以描写追求功名的士子为最多。十四篇故事中大部分可考出来源,有些还出自唐、宋人的记载,但都融入了作者自己的生活体验,充满时代气息。

作家从前人载籍中汲取素材,加以再创造,是常用的创作手法,并不妨碍他们的作品成为现实生活的写照。譬如莎士比亚的不少剧作虽据前人的着述加以改作,仍不失为16、17世纪英国社会的一面镜子。

试看《乞丐妇重配鸾俦》,小说的本事见于宋人洪迈《夷坚支志丁·盐城周氏女》,并未标明时代,写的是盐城周六的女儿长寿女的坎坷遭遇。周六生长在射阳湖边,织席为生,将女儿嫁与渔翁刘五之子,后因夫家不满,发生婚变,遂使长寿女沦为乞丐。

这些不登大雅的细民百姓,在作者的笔下却活现出他们的音容心态,他们的活动构成了一幅绝妙的水乡风俗画。

明代拟话本尽管表现出更为写实的倾向,但仍遵循好奇尚异的中国古典小说的美学传统。中国古典小说以“奇”为美的审美观念源远流长,就白话小说而言,它与说话伎艺有着直接的关系,所谓“无巧不成书”即是。拟话本虽然主要成了案头欣赏的作品,但求奇的传统是一脉相承的,只不过明人强调的是平中见奇、常中出巧的美学境界。这就需要从人情世态中发掘奇情异趣,设置情节,安排关目,因而这也就成了小说艺术的一个重要方面。《石点头》中的作品非常注重叙事技巧的运用,往往能在平常的题材中出奇制胜,每篇小说一般都是单一线索,围绕主人公展开情节,但情节发展却跌宕起伏,层层推进,直至高潮。

如《王孺人离合团鱼梦》写王从事与妻乔氏到临安觅职,生出妻子被拐的平地波澜;乔氏拒辱,又演出一场有声有色的活剧;金簪刺眼、团鱼显梦则为下文埋下两个伏笔。首段文字以乔氏改嫁为一收束。

改嫁后,新丈夫王从古得知真情,要使她破镜重圆,于是寻夫、认夫又生出一大段回肠荡气的文字,终于借一尾团鱼而使夫妻团聚。

但前仇未报,悬案未了,故有第三段报仇雪耻的奇巧文章:赵成聪明反被聪明误,他勾引周玄为“男风朋友”,反而让周玄与妻妾勾搭成奸;他唆使周绍状告其子,反而因一只金簪败露了自己的劣迹。审案一节写得峰回路转,从一件赌博小事一步步引出元凶巨奸。台湾学者叶庆炳曾将这种结构概括为:“把整篇话本故事清楚地划分成几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包括进展、阻碍、完成三部分……这种常用布局的确能收到曲折动人、高潮迭起的效果。”(《短篇话本的常用布局》)《石点头》情节的曲折生动多得力于这种技巧的运用。

在人物形象的塑造上,道德说教的倾向也带来了人物性格的类型化,这集中反映在那些体现作家道德理想的人物以及与之对立的反面人物身上,正如夏志清所指出的:“极端英雄主义和极端歹毒的角色充斥在中国小说中。”“说话人喜欢讲极端的好人和恶人,自然大大地反映了他们艺术的原始与听众的天真。”(《中国古典小说导论》)作者笔下的英雄人物往往成为观念的传声筒,倒是在其他一些陪衬人物的身上能体现出性格化的生动与多彩。例如《卢梦仙江上寻妻》中的卢南村,作者以揶揄的笔调写出了这个小私有者的独特性格,令人忍俊不禁。卢南村虽然家道富有,但缺乏教养,粗鄙少礼,又贪图小利,见识短浅。

当儿子中了举人,乡人来奉承他说:“明年此时,定是进士老爷的封君了。”他不无得意地说:“这个自然。只是我若做了封君,少不得要常去拜府县,不知帖子上该写甚么‘生’。到了迎宾馆里,不知还是朝南坐,朝北坐。这些礼体,我一毫不晓。”有人说:“我前见张侍郎老封君拜太爷,帖子上写‘治生’,不知新进士封君,可该也是这般写。”卢南村道:“一般封君,岂有两样,定然写治生了。你可曾见是朝南坐,朝北坐?”活画出一个暴贵者的踌躇满志,以及渴望挤进上流社会而又唯恐出乖露丑的复杂心态。在他逼迫媳妇改嫁时,给亲家写了封似通非通的信:“南村拜字,月坡见字:年岁荒者,家里穷哉,无饭吃矣。娘子苦之,转身去也。

”文白夹杂,不伦不类。最后合家团聚时,亲家李月坡调侃他:“如今小女有了五花官诰,卖不得了。”他竟老脸厚皮地说:“老汉虽则当时不合强令爱改嫁,如今远近都传她贞节,也好算是老汉作成的,大家扯直罢。”亲家说:“是便是,迎宾馆里去坐,只该朝北!”这种讽刺描写在话本中还是不多见的,实开《儒林外史》的先河。

从《石点头》一书中可以看出,拟话本的人物描写较之宋元话本更为精细。

作家已不局限于说故事,他的手法已从较为单纯的叙事发展为工细的描写,对一些富于戏剧性的场面更是精雕细琢,通过人物的语言、动作、心理活动的描写,将人物形象刻划得栩栩如生。《石点头》中大量采用人物对话,作为描写手段,虽尚未臻充分的性格化,人物语言也过份文雅整饬,但有些场面确已取得如闻其声、如见其人的艺术效果。值得一提的是,此书的心理描写细腻传神,较之以前话本的粗线条人物素描已有了长足的进步。

如《玉箫女再世玉环缘》,作者把韦皋从开始属意玉箫到两人结合这一过程中的心理变化剔抉得入木三分。先是韦皋寄居姜使君家,百无聊赖,不觉往事袭上心头,想到岳父对他轻慢,十分气恨;再想到岳母甚为体贴,将来拜将封侯,定要扬眉吐气;又想到妻子贤惠,工容兼美,成婚不久,自己却赌气出门,不知何日能夫妻重聚。正是在这样的烦乱心情中,他为玉箫的娇美所动,不能自已,欲邀她同饮,“又想情款未通,不好急遽;且又有小厮在旁碍眼,却使不得。那一点邪焰,高了千百丈,发又发不出,遏又遏不住,反觉无聊,仍复走去坐下,暗暗叹道:‘这段没奈何的春情,教我怎生发付他!’”韦皋于是在玉箫的纨扇上题诗一首,以表情愫,让她拿给荆宝观看。为了等候回音,他“在牡丹花下背着手团团的走来走去的,想着玉箫,恨不能一时到手。又想荆宝情况甚厚,恐看出诗句意味,恼我轻狂无赖,又怕玉箫嗔怪挑拨他,在荆宝面前增添几句没根基的话。

这场没趣,虽不致当面抢白,我却无此涎脸见他。”乃至得悉荆宝有意成全,他又变得喜不自胜,颠倒忘形。

作者把韦皋的情绪变化写得层次跌宕,着力表现他春情荡漾而又顾忌礼法、欲成好事又怕自讨没趣的复杂矛盾的心情,可谓丝丝入扣。



综上所述,《石点头》以讽世训诫为其主要创作目的,贯串了忠孝节义等封建的道德伦理观念,颂扬了实践道德理想的献身精神,同时也反映了明代社会的政治腐败与社会黑暗。

它在一定程度上传达了人民对专制制度的不满与对社会正义的渴求,它的道德理想中也不乏值得借鉴的美好情操。作品还以平中见奇、生动细腻的写实手法见长,题材与人物的多样化使这部小说成为一幅多姿多采的社会风俗画卷,某些作品的形象描写并能突破其道德说教的桎梏而具有一定的进步倾向和典型意义。

要之,作为晚明的一部重要的拟话本集,《石点头》自有其值得研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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