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为《醉醒石》第14回,所写为一朱买臣式的夫妇离异故事。
朱买臣被妻所弃后得高中之事,替寒士争气,为汉代以后读书人所熟知,经戏文搬演,在群众中亦有影响。这一回的情节与之大体相同,未必是作者以朱买臣为素材改头换面的仿作,在封建时代,在科举制度下,这种穷通荣辱的悲喜剧,实在是不断地重复演出。作者明确指出,莫氏“是朱买臣妻子之后一人。却也是生前遗讥,死后贻臭”,故回目亦赫然揭示“重新羞墓”。作者的目的,在于规劝读书人宅眷安于贫贱,相夫成名,但实际意义则不限于此。
这一篇故事的价值,在于较早较具体地揭露科举制度的罪恶以及科举制度对读书士子的毒害,并以科举制度为轴心,抨击了世态炎凉。苏秀才出身于科举世家,父祖都是读书人,祖父还中过举,做过小富,自小受着“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的教育,一心读书仕进,以为“解元捏在手里”,虽功名蹭蹬,却一科捱一科,从不灰心怀疑,改变初衷。从他父辈起,只知埋头于书本,不肯经营,亦不会经营,以致坐吃山空。虽然教书坐馆是秀才们糊口谋生的习见手段,但他老实本分,“既不会兜馆,又不会固馆”,苦读之外,生计依赖妻子,这便构成了他家庭悲剧的原因。小说没有具体写莫氏的家世,但从苏秀才曾嫌其家是“俗流”,莫氏出嫁时,莫母要多与妆奁,莫翁要日后多与田产看,其家当是财主。其父母因莫氏生得有几分容貌,又有几分伶俐,“道不是平常人之妻,定要拣个旧家文士”,因此选中苏秀才,不过是指望他日后能发达,女儿可做夫人奶奶。可见科举制度毒害的,并不限于读书人,而遍及社会各阶层。
莫氏嫁后与苏秀才贫贱相守,患难与共,“怕把家事分了他的心,少柴缺米,纤毫不令他得知”,自己多方筹措,也正基于此。小说具体展示了当苏秀才初次应试时,她在家里“打算房子小,一中须得另租房子。家里没人,须得收几房。本日缺用,某家可以掇那。
本日相帮,某亲极肯出力。把一天欢喜,常搁在眉毛上”。
第二次应试,她再三叮嘱:“这遭定要中个举人,与我争气。”她把赌注押在丈夫高中上。
但是,丈夫一次次的落第,打破了她的幻想,加上两个姐夫不读书,也混上了圆领、纱帽,更给她以刺激,终于使之决心离异。在莫氏是“重视一第”,“俗气”,“也因性急,脱去位夫人奶奶”,最后一死了之,“生前遗讥,死后贻臭”。作者要谴责莫氏弃夫,要为读书人吐气,自然要这样写,使主人公高中,倘或不中,则是另一种情况了。倒是苏秀才始终不忘“十年相守,情不可没”。
这就更加重了作品的悲剧色彩。在莫氏是个悲剧,这一家庭悲剧,完全是封建科举制度造成的,是社会悲剧。
“贫贱富贵之交,在男子也不能看破。”小说一开始就这样说,作者没有把笔墨仅仅停留在对莫氏的谴责上,而扩充到对世风浅薄的抨击,这就增加了作品反映生活的厚度。苏秀才落魄时,无人管,无人问,妻子也忍心离异;一旦中举,便“哄动全城”,在莫氏是覆水难收,其他人则不妨翻转面皮。于是“就有两房人来投靠,媒人不脱门来说亲”,有的甚至还“情愿倒贴三百银子成婚”,使苏秀才想起“贫时一个妻儿消不起光景,不觉哽咽”,“世道炎凉泪几重”。
小说还写到,莫氏有两个异母姐姐,分别嫁给富家子弟蒋一郎和县吏韩提控,当莫翁病故时,他们一占房屋,一抢地产,莫氏生母病故,他们则不管不问,苏秀才生活窘迫,他们全然不睬,甚至为应试求凑足盘费,他们也不情愿。而当苏做官后,一个个就忙不迭的将房产田地送来“求照管”,虽着墨不多,却也活画出势利之徒的丑恶嘴脸。
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的变化,均以做官与不做官为标准,撕破了笼罩在家庭与亲族关系上温情脉脉的面纱,从一个侧面暴露了科举制度对世道人心的腐蚀毒害。这些描写,虽远不及《儒林外史》中“范进中举”深刻与具体,但其给予后者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本篇行文洗炼,故事虽嫌简略,描写不够细腻,但结构紧凑,主线突出。除此之外,因本篇重在刻画知识分子在科举制度折磨下的心理状态,故尤以心理描写见长。
小说对苏秀才蹭蹬科场的情况、莫氏对丈夫成名的渴望和经历挫折而转为心灰意冷的过程,都写得有声有色,极富生活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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