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目醒心编(明清小说鉴赏)

《娱目醒心编》十六卷,收拟话本小说十六篇,题“玉山草亭老人编,茸城(一作云间)自怡轩主人评”,初刊于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



草亭老人名杜纲,字草亭,江苏昆山人。约生活于清乾隆年间。自怡轩主人序称他“家于玉山之阳,读书识道理,老不得志,着书自娱”。

看来是位终生未仕的儒生。生平着述除《娱目醒心编》外,尚有《南北史演义》。自怡轩主人为许宝善,字穆堂,云间(今上海市松江县)人,是杜纲的挚友。



《娱目醒心编》属于拟话本创作后期的作品,全书承以前拟话本传统,以惩劝警世为宗旨,以故事曲折而诱人,但已失前期拟话本的新鲜、活泼,而多了几分老练、平稳。它以娱目醒心为题,展开故事情节。

故事的奇特性是其娱目的原因之一。人们都喜欢新鲜与奇特的事物,猎奇是人们的普遍心理。

所以中国古典小说叫“传奇”,也就是不奇不传,传则必奇。《娱目醒心编》自然首先要在奇字上下功夫。

它的每篇小说都追求奇异的境界,卷1《走天涯克全子孝感异梦始获亲骸》,写的是孝子曹士元千里迢迢,餐风露宿,九死一生、百折不挠地寻找父亲骨骸、背回家安葬的事。孔子曰:“今之孝,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为政》)在一般人看来,瞻养父亲是低层次的孝,孝的高层次是所谓“色难”,即事奉父母要怀着崇敬的心情,愉悦的颜色。任何社会,不同层次的道德,就其现实性来说,层次越低,拥有的道德主体就越多,反之就越少。

具体到孝,一般人能做到瞻养尽力这个低层次就不易了,达到“色难”这个高层次可以说是寥寥无几了,更何况像曹士元这样不屈不挠,忍受着贫困、饥饿、寒冷、疾病等无法忍受的艰难,跋涉逾万里,历时近十年,寻找父亲遗骨的祖宗崇拜者,真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奇中之奇了。卷2《马士美为儿求淑女唐长姑聘妹配衰翁》,说的是唐长姑嫁给了马士美的独生子马必昌,但不久马必昌和他母亲、他儿子都相继死于时疫。在马家香烟即断的情况下,唐长姑说服妹妹幼姑嫁于公公马士元,于是以妹为婆,振兴马家。幼姑连生三子,俱中进土。正如作者在卷首议论的那样:“若女子,虽贤,不过孝顺公婆,帮助丈夫,勤俭作家,亲操井臼,不失妇道之常,便已够了;设不幸丈夫早世,下无子嗣,能谨守门户,洁清自持,已为贤节之妇了,至若宗祀绝续,后代兴废,只好听天由命。然此等议论专为寻常女子而设,若果有大才大识,明于经权常变之道,处常不见其异,处变始见其能,……为夫家绝大功臣,岂不令人敬羡?”这位唐长姑确实了不起,一人挑起一族复兴之重担,而且用的是以妹为婆的手段,干出的事业奇,用的手段奇,奇上加奇,女中少有。至于卷3解己囊惠周合邑的蔡节庵,卷4活全家甘愿受苦受辱的封氏、崔氏,卷6一女许三男的讼诉案,卷7施恩不图报反得大报的曾英等,无一不是奇人奇事,异乎寻常,奇得出格。

说到奇特性,也许有人会说这是中国古典小说的普遍姿质,但是,奇与奇不同,异与异有别。

“三言”名篇“卖油郎独占花魁”,二主角地位悬殊,本属风马牛不相及,然而经过三次奇遇,名妓竟对卖油郎发出了“我要嫁你,布衣蔬食死而无怨”的誓言。花魁娘子卖油郎独占,奇人奇事传为美谈。“施润泽滩阙遇友”,两个小手工业者奇遇而相识,再遇而互相扶持。

像这样的奇,饱含着爱、平等、希望和发展,读之使人振奋,传之给人以力量。

《娱目醒心编》的奇特性,虽然不像王祥卧冰、郭巨埋儿的奇特性那样愚昧和残忍,但它的奇特性总显得有些悖理逆情,不大自然。比如卷4,王之济是个有几十亩薄田的老贡生,灾荒之年他与三个儿子三个媳妇束手待毙。三媳妇崔氏提出把她嫁人,聘金可活全家,果有一任监生愿娶,在上轿之时崔氏要了王家灾荒之年卖不出去的十来亩田的地契,定要公公写上“卖到任处,收价一百二十两”。当轿子抬到任家门口,才发现崔氏已自杀,衣带边露一纸条,“田归任氏,尸归王氏”。

这样,王家得一百二十两聘金,全家得以活命,任氏虽然没有娶得媳妇,得了十几亩薄田,总算没吃大亏,而崔氏,用生命换来全家活命,于王家立了大功,又没失节嫁二夫,名声大振,且做到“生者得安,死者无愧”,可谓面面俱到,处处入礼。难怪县官都夸她:“好个有才有守的女子”,并对着她的尸首“深深的作了四个揖”,以表钦敬。然而这个“有才有守”的道德评价,是通过对道德价值的极端扩张,泯灭种种人欲的合理性,把人的价值选择唯一化即无选择化实现的,也就是说,作品把崔氏推到不死无以救全家,不死无以全名节,不死无以成表率的境地,从而使崔氏在道德的自我净化中自我剥夺、自我压抑、自我戕害,而众人尤其是崔氏的丈夫、公公却在这个事实面前心安理得,毫无责任。因此这个“有才有守”的女子,奇,固然奇,然而是以灭人欲为代价的,是违反人性的。

而卷2那个“明于经权常变之道”以妹为婆“为夫家绝大功臣”的唐长姑,更是把自己和妹妹的青春、幸福全抵押给了血缘宗族,卷8的张烈女、魏烈女,卷9因拒美色而得官的陆德秀,卷12利用宗族关系巧济众侄的程氏等,无一不是用表面的合理性掩盖着实质的不合理,所以说,这个奇特性,不像“三言”名篇那样抬高了人,而是扭曲了人。如果把“三言”的奇,称为新奇瑰丽,那么,《娱目醒心编》的奇就属于追奇逐异。它之还是能够满足读者的好奇心,起到“娱目”的作用,那就只能慨叹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的群众的趣味实在出奇了。今天的读者当然会从另一种角度看待它的“奇”的。



故事情节的曲折性也是其娱目的原因之一。故事情节曲折动人,是拟话本的普遍特征,而《娱目醒心编》属于后期拟话本,作者又有良好的文学素养,所以他安排起故事情节来,就更显得轻车熟路,游刃有余了。



卷1、3、5、8、10、11采取的是单线波折法。拟话本通常采用单线纵向快速推进法,故事情节一般不作横向的过多扩张,《娱目醒心编》的一些篇目利用了这一传统方法,但它写的故事一波三折,跌宕有致,所以使得故事线索单纯,但不简单粗糙,具有一定的艺术魅力。

如卷11“诈平民恃官灭法,置美妾藉妓营生”,写青年秀才盖有之,父母死后,家道日穷,先是招生办学,因不负责任,学生无人登门。

无奈,去人家坐馆,又以东家不善待致其妻死亡为借口,诈得朱家盛殓其妻,外加十两生活费。

后来无法生活只得去庙里寄食,却因偷庙里东西而被驱赶。眼看饿死无疑,他竟中了举,上京会试虽不中,却认识了某要宦的家奴王管家,他便投奔王家,为王作书办,继而拜王为义父,王便通过要宦为他活动了个莱芜知县的差使,于是盖有之作威作福,搞得一县不得安宁,他别无所长,唯诈钱有方,地痞流氓坑蒙拐骗和县官职权一结合,便给他带来银钱无数。

正当盖有之得意忘形,不可一世之际,却因他草营人命,锒铛入狱。从顶峰一下跌入谷底。出狱后,他拿着敲诈来的万两银钱,不买房产,不买地,却以此为资本办起妓院,当起王八来。王八,是社会最最卑视的人,但盖有之在这种下贱的行业中竟然如鱼得水,自得其乐,可就在他财源茂盛,日进斗金之时,却因强令妓女接待江洋大盗而再度入狱。

这次一蹶不振,妓女当官发卖,所有财产充公,盖有之一命呜呼。全篇以盖有之命运的大起大落为线索,写得有声有色,颇具柳暗花明,峰回路转之妙。

作者说故事确是能手,但也仅限于说故事而已。

卷2、7、15采取的是单线伏线法。

这种方法看起来线索在故事进程中有间断,但是明断暗伏,为以后的情节发展作好铺垫。如卷7《仗义施恩非望报临危获救适相酬》。写的是曾英在河南家里抓到一个小偷,念他远自贵州来河南投亲不遇,无奈初次行窃,不仅不拷打交官,而且给他路费让他返乡。这个线索放下不提,再起一头,写陆必大与妻张氏、女金姐过着殷实农家生活,而恶霸顾克昌要强占金姐而屡生毒计,害得这家倾家荡产,陆必大入狱罚款,金姐被关在尼姑庵中正要被强,适遇曾英路过相救,并代陆必大交还罚款,保释出狱。

这件事曾英以后再未提起。后来,他到贵州边庭效力,很快培养出一支能征善战的曾家军,在平苗中屡立战功。一次战斗中,因主帅指挥失误而全军覆没。主帅阵亡,曾英被俘,这时忽有一苗兵放他逃走,这人原来就是当年放走的小偷。

曾英回到边域,朝廷却因他助救主帅不力判为死罪,正愁无人救助,却遇赦放,出狱才知是他救过的陆金姐嫁于新任翰林,翰林设法相救的。故事情节前边设伏,后边照应,若断若续,但其看家本领,是在“无巧不成书”。

由此的情节是和“追奇逐异”的创作思想合拍的。

卷4、14采用的是单线悬念法。

这种悬念的设计很像现代的推理小说,即把关键性情节作暗场处理,使得书中人物和读者一起思考,最后包袱抖开,读者和书中人物一起吃惊,如卷4《活全家愿甘降辱徇大节始显清贞》。

它写了两个奇女子。第一个女子封氏,被张献忠部将所擒,为了婆家性命,自愿跟上部将为妾,且做事得体,曲意奉承部将和大妻,所做所为,读者、她婆家及部将家大小,都以为她准备忠心耿耿侍候部将一辈子(作品中辱骂农民起义,属另一回事,可置勿论),只有在她利用机会,逃回老家,找到婆婆和丈夫,用自己的积蓄帮助丈夫全家逃走他乡,重建家业的时候,才知封氏以前所为皆为逃走做准备。利用悬念的设置和解开塑造了封氏有胆有识的感人形象,并使故事波澜横生,颇有趣味。

第二个故事就是前面所提的“有才有守”的崔氏,这篇作品以崔氏提出嫁己以活家态度的坚决,以及她和公公争论时的有理有据,嫁前的坦然和绝情,使得读者和她的家人都以为她是熬不下去了自愿嫁人,直到她在轿中自杀,知县在她身上发现“田归任氏,尸归王氏”的遗言,人们才为她的设计周全而震惊,才理解了她以前的举动都系反常中的正常,才被她的牺牲精神所感动。这样的悬念设计,似乎与“三言”名篇“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的悬念设计相近,杜十娘听到李甲把己转让他人,没有哭求,没有咒骂,而是极冷静地“放开两手,冷笑一声”,然后梳洗严妆,神态自若,仿佛她早已盼望嫁给孙富,直到当着众人面控诉李甲及孙富后,毅然投江,读者才从她的行动和语言中掂量出她以前的冷静所蕴含的痛苦与绝望,悬念的解开升华了人物性格,揭示了主题。《娱目醒心编》的卷4、14,虽然在悬念解开时没有“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的浓重悲剧色彩和令人仰视的升华效应,但它的悬念的构思、设置、解开过程确也精巧别致,只是人物的行为都按照作者万能的笔在安排,尽力完成作者所要求的“奇”罢了。

《娱目醒心编》的语言流畅朴实,既具有早期拟话本的通俗、活泼,又具有后期拟话本语言的规范性、简洁性,有如行云流水,这点上,倒可以称得上雅俗共赏的。



《娱目醒心编》目的在通过对人物的道德评判取得醒心效应。它把全书人物分为道德肯定人物和道德否定人物。通过这两类人物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来实施教化即“醒心”作用。而这善恶的评价标准就是血缘家族、宗法制度。

这样的道德评判是承孔子之统绪,由亲亲而言仁,由尊尊而言义,通过正名分来固定君臣父子的隶属依附关系,通过礼制、礼教、礼律和礼治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因而各种道德训诫既具有准宗教信仰的性质,又具有政治意识形态控制的功能,它不是纯人伦关系的规范,而是各个历史时代政治制度和社会生活的总结。

这样的道德评价使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思想关系,都从属于血缘宗法关系,血缘宗法关系成为了社会总体关系协调和维系的轴心,因此通过道德及其尺度,来协调社会价值取向,制约各种社会行为,以缓解封建社会无法律或有法不依状态中的社会危机,显然颇具有效性和功利作用。这样的道德评判在当时的文化背景下之所以颇具醒心效应,是因为当时整个社会都以血缘宗法利益为上,普遍没有起码的个性自觉,因而人们崇敬那些为了宗族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乃至生命的人和事,于是以妹为婆“为夫家绝大功臣”的唐长姑,为活全家性命甘愿降敌的封氏,为全家不至饿死自愿嫁到任家,又不忍任家人财两空而牺牲自己的崔氏,为了周济众侄儿厚着脸皮向嗣子要钱要物的程氏等,自然成为人们顶礼膜拜、争相效仿的榜样。而祖宗崇拜那是血缘宗法思想的必然结果,所以卷1那个为寻父亲遗骸而行万里路,吃尽人间苦的曹士元更具道德号召力,在一般孝子中起到示范的作用。

而那些道德否定人物,卷8破坏名节而又欲拉儿媳下水,引诱不成又杀儿媳的汪客之妻;为女色所惑而不能中举从而有碍门庭的潘再安;为霸占风水宝地,不择手段逼死儿媳一家三口的阴员外;忘恩负义最后变狗的胡君宠等,必然因为触犯礼律、礼教而引起公愤,受到社会普遍谴责。

这种道德评判具有政治意识形态控制的功能,官方断案的依据就是道德规范,官方赏罚的根据也是道德规范,卷1曹士元寻亲骨骸路上,因其大孝,而得到官府、商人的资助,并且世人皆作诗歌以美之,卷末就选载了一首长诗。

卷1县令对徇大节始显清贞的崔氏尸体深深作了四个揖,并一切依崔氏遗言断决。卷8归有光还为被汪客之妻谋杀的张氏写《贞妇辨》,众乡绅被此辨文感动。

在一年一度的学会上斥责县令,督促县令为张氏伸冤。倘若真正人间无法惩罚恶人,那么宗教信仰也从属于道德评判,老天、地狱自会惩罚,卷10记载宋时朱文正以公正之心评判张李二人争风水宝地一案,却错判,后来老天竟以雷电击穿张家祖坟,暴尸旷野,纠正了错案。

冤魂勾命,地狱公断更是几乎每篇必有。这样,子不敢不孝,妻不敢不贤,“醒心”效应于是乎实现。至于一般百姓,这样的道德训诫已化入血肉,逐渐成为自觉遵守的行动规范和道德信条,所以《娱目醒心编》在那个时代肯定有它的市场,也肯定起到醒世警心的效果的。



不过,站在20世纪90年代的审美基点上的当今读者,对这种醒心的效应就觉得可悲可笑了。人们会看到这种道德评判的实质,就是存天理灭人欲,把存在于多种、多层社会关系之中有七情六欲的人,挤压成道德标本。人不是道德的主体,而是绝对观念的道德自我完成的手段。

道德至上必以强制方式或强制气氛去压抑和剥夺人的多元价值取向,而“意志的他律是一切假的道德原则的来源”(康德语)。在实际上最道德的人往往是最不道德的人,最拱卫人伦风化的年代总是社会风气最为败坏的年代。卷1那个曹士元不远万里去寻找父亲遗骸,对其父来说可谓大孝,但是他的母亲在家里却是饥寒交迫,无人侍养,而曹士元抛开母亲一去就是近十年,对于其母不能不说过于残忍。看似大孝却是大不孝,正好暴露其虚伪。

而书中道德意志的他律,是很明显的。故事叙述贯穿着社会舆论的制约和地狱神鬼的惩罚,书的最后一卷用了一半的篇幅去谈《地狱论》,生怕有人怀疑地狱说的合理性。

其主要观点是:“三代以下刑赏不足以惧人。于是孔子作《春秋》,以名惧之……呜呼!彼固不嫌以乱臣贼子自居矣,名何足以惧之?然执其人而刀之锯之,鼎之烹之,则未有不号叫哀痛,惨切而求免也。

不能刀锯鼎烹之于其生,而刀锯鼎烹之于其死,是故,刑赏穷而《春秋》作,《春秋》穷而地狱之说起”。

道德意志的他律,在于使世人“惧之”,倘世人不惧,便无可奈何,束手无策。

正因为这种道德的基础是外在的制约与惩罚,而与人的本能、自愿与自律相违背,所以行动中常常捉襟见肘,矛盾百出。如果说三代以上的刑赏,孔子时代的“名”等社会舆论还有一定的约束作用的话,那么明清的地狱说更属虚妄。

连作者对地狱说也不敢抱过高期望,只好哀叹“不能刀锯鼎烹之于其生”那就“刀锯鼎烹之于其死”,至于死后能不能、会不会对其进行刀锯鼎烹的惩罚,作者就无力问及了。刑赏、名两说之势已“穷”,地狱之说是否更“穷”,作者就连想也不敢想了。

当然,今天的读者对《娱目醒心编》的道德观念并非完全采取批判态度。

卷3写了一个席秀才,他怀揣一年私塾辛劳所得,准备回家养家糊口,在一家房檐下避雨,听见门里婆媳二人啼哭甚惨,问附近店家才知此家主人刘达观在外做工,没寄钱来,婆媳二人断粮多日,准备把媳妇嫁于他人。

席秀才听后便以刘达观的口气写了一封信,拿上自己的束修十两银子到刘家,说是刘让捎来信和银子,这婆媳十分高兴。刘半年后回家,他母夸他捎银子及时,否则你妻已归他人。

刘既惊奇又感动,四处打听谁在他家危难之时“救我母妻性命,免我夫妻分离”,几经周折,才知是席秀才,前去道谢,席秀才还一再否认,只是看到他的手笔才勉强承认。卷3还写了一个蔡节庵主动捐地办学,明知出粮差是个亏本的事却包揽粮差,灾荒之年自愿代交全县粮税。

像席秀才这种做好事不留名、不图报的精神,像蔡节庵这种为地方做好事,尽自己力量帮助乡邻的行为,属于人类精神文明中优良传统的道德积累,是人类社会进步成果的凝聚,也是人类社会继续进步的保证,具有不断同新的现实和新的道德要求相结合的生命力。共产主义道德的任务之一就是不断地继承、改造、吸收和发扬这类道德遗产。

所以《娱目醒心编》中这一类道德原则还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作为一个短篇小说集,《娱目醒心编》议论过多,描写欠细,个别篇目亦有抄袭他书的,但就全书来看,只要读者能理解那时的现实和文化现象,倒是或正或反都能取得娱目醒心的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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