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两期《上海文论》,知道有些青年文论家在讨论“重写文学史”。
参加讨论的人不算少,似乎很值得讨论。
我有点不理解。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这样一个问题,也从来没有想到写文学史会成为一个问题。
写文学史,从来没有“专利权”。每一个文学史家、文学批评家,都可以自己写一部文学史。你写你的,我写我的,各不相谋,也各不相犯。从黄摩西的《中国文学史》以后,曾毅也写过《中国文学史》,谢无量写过《中
国大文学史》,王国维有《宋元戏曲史》,鲁迅有《中国小说史略》,郑振铎有《中国俗文学史》,龙沐勋有《中国韵文史》,到现在,我们已经有了许多“文学史”,每一部都是独立的著作,表现了作者自己的文学史观,谁也不是对另一作者的“重写”。
只有一部文学史,可以说是“重写”的“文学史”,那就是刘大杰的《中国文学发展史》。这部文学史,最初是上海沦陷时期作者在几个私立大学中的讲稿。抗战胜利后,作者在国立暨南大学任文学院院长兼中文系主任,把这个讲稿重写了一部分,即出了第一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作者又重写了一遍,在一九五○年代印出了一个新版本。在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期间,作者为了某种政治需要,又重写了他的《中国文学发展史》,在一九七○年代初期印出了最新版本。在我们的许多文学史著作中,只有这一部是名副其实的“重写”本,而且是经过三次重写,但结果却成了离开了“文学”的“文学史”。
现在,一些人讨论的“重写”文学史问题,其实这不是“重写”,而是“另写”。
从一些讨论的文章中可以知道,有一种或几种文学史,是他们所不满意的,因此,他们希望有一本新的、可以满意的文学史,出来取代那本旧的。因此,才提出“重写”的呼吁。他们希望“重写”的文学史,大概是作为教材的那些文学史,它们是全国大专院校中文系学生的必读书。
我以为,作为教材的文学史,不是学术性的文学史。一个文学史家,一个文学研究工作者,都不能以文学史教本为主要参考资料。不单是文学史,其他文理各学科,也是一样。从来没有一篇学术论文后面所附的参考书目中,提到大专院校教本的。
因此,我以为,对于作教材用的任何文学史,不必提出“重写”的呼吁。它们即使重写、重编一百次,结果还只是一个教本。
有一位青年文论家说,他之所以要求重写“现代文学史”,是因为目前对现代文学的评价和分析,各执一辞,观点纷乱,因此,他希望有一部可以依据的文学史,作为一个标准的研究现代文学发展的框架。
我以为,每一个文学史家、文论家,在他们的各个课题的研究成果中,都可以累积而构成自己的框架。如果依据一个别人提供的框架,来进行研究,势必成为别人写的文学史的注疏家,他的研究成果,只能是发挥别人的观点。
一九四九年以前,我们已经有过许多文学史,不论是古典文学史或新文学史,每一本文学史都是作者个人研究的成果。它们有些什么特点,有些什么缺点,都只能由读者去判断。当时,大专院校的文、史、哲各科教材,没有教育部颁定的统一教材,一般都是由教师自编讲义。既没有“钦定”的文学史,也没有“重写”一说。
文学史,不论是古代文学史,新文学史,现代文学史,或专题文学史,如小说史,诗史,各个流派史,人人都可以写,各有千秋,自成一家之言,而不必重写别人的文学史。
我看《上海文论》和其他报刊上的有关文章,还是去年腊月中的事。当时有些想法,打算写出来参加讨论,可是给别的事搁下来了。春节中,台湾作家林耀德来访问,谈起这件事,我当时就讲了一些自己的看法。最近,收到台湾《联合文学》七月号,其中发表了林耀德和我的谈话记录,关于我对“重写文学史”这个问题的观点,也透露了一些。
因此,我感到不能不把我的全部意见写出来,供参加讨论的人作参考。
用了三天时间,写完此文。天气太热,还是没有畅所欲言。
一九九○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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