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文学革命运动以来,我国新文学的第一个成绩是新诗,其次是戏剧,又次是小说。在这十六七年的时期中,这三者都有了很好的发展。而美文之被重视,则是最近一二年间的事。这个现象,据我的愚见看起来,是自然的,并且是好的。
这里所谓美文(BelleLettres),即我们普通所谓散文,随笔,小品之属的文学作品。在文学的范域内,美文常常与诗同处于凌驾一切的地位。这并不是由于一种传统的观念,以为诗是戏剧的前身,而美文是小说的前身,所以尊重它们的。这实在是因为第一,在创作的技巧上,诗与美文比戏剧与小说更需要精致(Delicacy),第二,在本质上,诗与美文又比戏剧及小说更是个人的(Individual);所以从文学的艺术价值这方面看起来,美文与诗是应得有它们的崇高的地位了。
日记是美文中的一支,并且是最足以代表美文的特色的。其他的文学作品都是预备写给别人看的,而惟有日记是写给自己看的;其他的文学作品大都是写别人的事情,而日记则完全记的自己的言行思想。其他的文学作品是宜于早日印出来的,日记则最好是永远没有印行的机会,否则,宜于在作者死后尽可能延缓的时期中印行出来的:从这几点上看起来,日记岂不是一种最最个人的文学作品吗?
因为是最最个人的,所以它的写作技巧也与其他的文学作品不同得多。我们在写论文的时候,所要注意的是阐释(Exposition),而日记是不需要阐释的;我们在作小说的时候所要注意的是刻划(Description),而日记是不需要刻划的;我们在写其他一切散文的时候所要注意的是文体之明白畅达,辞藻之风华典雅,而这些又不是作日记时所必要的。
可是虽然不要阐释,不要刻划,但是我们在中外名家的日记中,往往看到寥寥的数语,实在已尽了阐释与刻划的能事,对于文体及辞藻也一样,虽然作者无意于求工,然而在那些简约质朴的断片中,往往能感觉到卓越的隽味。所以,从这几点上看起来,可知日记的写作技巧是与戏剧及小说之类完全不同而更需要一些精致的。
写日记的动机也与写戏剧及小说之类的文艺作品的动机不同。倘若必须要断言一种写日记的动机,那么最适当的还得归之于“习惯”。是的,写日记完全是一种习惯,除了“习惯”这个理由之外,我们对于写日记还有怎样好解释呢?
凭着这种习惯,人们每天写着他的日记。在晚上临睡之前,随意地写几句,把一日来的行事思想大略地作一个记录。因为并不是预备给别人看的,所以文字不必修饰,辞句不必连贯,而思想也毋容虚伪了。所以日记这种东西,当作者正在继续写记的时候,是只对于作者个人有价值的;必须要作者死后,为人发现,被视为作者的文学遗产而印行之,它才成立了文艺的价值。
因此,我们可知,日记是不能由作者当作文艺作品似地随时发表的。可以发表的日记,大多不是真实的日记。但是,因为人往往有一种好名之心,所以不发表的日记也未必一定是最好的记录。如我们读曾国藩《求阙斋日记》及李慈铭《越缦堂日记》之类,总感觉到他们在写记的时候,早已注意到将来的读者了。所以,在这些日记中,我们非但在技巧上找不出日记的特点,并且在所表现的思想里,也很可怀疑这是作者的虚饰。
这种日记,无论它在别方面的价值如何之大,但在文学上的价值是很低微的。
本编选择了欧美日本七个近代文人的日记,就是注意于上述的标准而选定的。在这七个人的日记中,读者显然可以看得出,托尔斯泰是完全将他的日记册当作备忘簿用的,他每天将他预备要写的论文材料及小说结构都顺次分段地记录下来,以为应用时的参考的。曼殊斐儿则纯然以一个女性的艺术家态度,来忠实地记录她的文学上的感想及她的肺病时期的心理。乔治·桑的这份日记,则完全是热情而忠诚的恋爱苦之自白了。所以这七个作者对于写日记的目的虽然不同,但是他们都是为自己而记的。
因为日记是纯粹的个人的作品,不需要连贯的字句,所以日记之特点往往就存在于它的许多断片之连续处。自来选录日记者往往忽略了这一点,他们在选录一个断片之后,常常因为下文所记录的事情不在选录对象之内,或不免枯燥无味等这些理由而删节了。
这就不能表达出原作的特点。我们往往需要在这种不相关的两个断片的连续中,看出作者在写记时的思想转移的痕迹。所以,本编所选译的七个人的日记,完全照原本选译,一点也未有删削,以存其真。
日记的体裁,约有两种:一是排日记事的,一是随笔式的。但是排日记事的当然是日记的正体。所以本编中除选录《果庚日记》一种以代表随笔式的日记之外,其余都选录了排日记事的日记。(《乔治·桑日记》一种其实也是例外,不过因为它既系有年月时日,姑属于此。)
域外诸国近代文人之有日记遗世者,非常之多,可惜译者一则见闻有限,二则藏书未富,所以只在这里选录了七种。
其他如法国茹尔·核那尔的日记三大卷的原文迄今尚未买到,不能选译一部分编入本书,殊为遗憾,因为这乃是近年来出版的最好的一部日记文
学也。译者很希望他日能有将它余译问世的机会。
一九三四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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