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诗抄》预告了五年,今天总算编定了。从收集、润色、抄写到编定,足足费了我四年时间,在我所曾印出的单行本著译中,这一本算是最难产的了。但是,五六十年间,随时即兴译出的外国诗篇,居然能编成一集,并由湖南人民出版社为我印行,在一九八○年前,还是我不敢设想的。
从新文学运动中产生的我国的新诗,经过许多诗人的探索和尝试,已经逐渐地在走向世界。现在我们的新诗,在很大成份上已摆脱了旧诗的拘束,而分别和外国的诗坛合辙了。英、美、德、法、俄罗斯和苏联,乃至日本,这些国家的近代诗人,对我们的新诗人都有过影响。我这本译诗集,能够列入《诗苑译林》;与众多的译诗同志一起,对外国诗尽一点介绍之责,对青年诗创作者提供一些借鉴的参考资料,我私心引为荣幸。
这一本集子是按照我翻译的年代先后编定的。英国和美国两部分是一九二八至一九三五年间所译,那时正是意象派流行的时候,我也喜欢这一流在美国被称为“新诗”的作品,因而我所译的大多是意象派的诗。抗战期间,在长汀厦门大学,看到几本希腊诗,于是也选择了几十首。抗战胜利回到上海,得到一本英译的波兰诗选,于是又译了不少波兰诗,在上海《大晚报》副刊上发表过一部分。一九五○年代,读外国诗不多,但碰到一些介绍西班牙诗歌的译本,又随手译了几十首。一九六○年代,忽然又对外国诗热心起来,想编译几种外国诗选,第一个计划是选译法国和比利时的象征派诗,于是就动手选择,打算译满一百首,就可以编一个集子。岂知“浩劫”从天而降,一百首没有译满,非但诗兴阑珊,连已译成的稿本也被抄去了。今年,正在抄写失而复得的法国诗和比利时诗,无意中看到一本《丹麦诗选》的英译本,诗兴复萌,重理故业,又译了十八首。我现在按照这样一个译诗的历程编定我的译诗集,作为我译诗经验的里程碑。诗是不可能翻译的,尤其不能从译本中再译。我译英、美、法、比四国的诗是从原文译的,但我还不敢
自信已译得不失原意。有些是对原诗还没有完全了解,有些是我的外文水平不够,没有看清诗意的结构。我看过外国人译的中国诗,有许多译文使我失笑。以彼例此,我就决不敢自许我的译文了。法国诗有许多英译本,对读之下常常发现它们不能完全契合。英译本往往改变原意或增加词语,如果我从英译本转译,和原诗的差距必然更大。法国人译的英、美诗,也同样有此情况。我译的古希腊、波兰、西班牙、丹麦诸国的诗,均从英译本转译,也就只对英译本负责。
关于译诗技巧的理论与实践,也有过许多不同的观点。有人主张要照顾到原诗的音节和押韵法,原诗每行用十二音节的,就译成十二个汉字,用十个音节的,就译成十个汉字;韵脚也要依照原诗的用韵法,改成汉字韵脚。有人主张原诗的诗意结构或语法结构都应当保存,故应当一行一行地直译。我以为这些观念,都不很适当。一首诗的美,存在于四个方面:音节、韵法、辞藻、诗意。前面三项都属于语言文字,这是无法翻译的。我们翻译外国诗,恐怕只能要求最忠实地译出其诗意。我对于自己的译诗工作,也只希望能做到传达原意。如果不懂外文的读者,可以借此了解一点外国人的思想、感情的表现方法,也就可以满足了。
一九八六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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