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我所敬爱的长者——杜国庠同志(哲学家,曾任中国科学院广东分院院长),生前曾经这样对我说过:“母亲是最值得怀念的。一个人能够长大,一般来说,主要靠母亲。母亲们含辛茹苦,在养育孩子上的功劳,是一般做父亲的难以比拟的。”他这番话,我很有同感。我还记得杜老早年用过的一个笔名,就叫做“念慈”。
大概也就是由于这样的缘故吧!世间人们所写的怀念母亲的文章,比怀念父亲的要多得多。有时,我也很想写一篇。但人的感情是很奇特的,对于太熟悉,太亲切的人,提起笔来,思潮如涌,有时反而有一种“欲说还休”的感情。我经常怀念我的母亲,但是多年来却始终没有写成什么文章。
最近,因为有所感触的缘故,终于下决心要写一篇了。
我的父亲原本是乡间的一个裁缝,后来飘洋过海,浪迹南洋各地,当了资方代理人,成为新加坡一间米行的经理;但是最后又破了产,摒挡回国。在他比较有钱的时候,他娶了三个妻子(按照旧的传统说法,是一妻二妾),我的生母和三母,都是“妾”。她们两人有一些相同的命运,小时候都当过婢女,长大了都做“妾”。
在旧社会生活过,或者读过《红楼梦》之类小说的人,都知道婢女、丫头(在广东又有“赤脚”、“妹仔”之类的别称)是怎么一回事。旧时代,贫苦人家(大抵是农民,自然也有少量城市贫民),在穷得无以为生的时候,就把女儿卖给大户人家当婢女。如果是在哀鸿遍野的旱涝凶年,有些地方还会出现“人市”,成群女孩子被插上“草标”,作为贩卖的标志。平常年景,贩卖就是零星地进行的了。每当一户农家穷得生活不下去的时候。“中人”就上门了,把他们的十岁左右的女孩子带给大户人家看看,那些地主绅商们的女眷就出来评头品足。凡是相貌标致的,身体健壮的,价钱就多一点。因为等到这些婢女长大的时候,转卖出手时价钱也可以相应高些。凡是相貌差的,身体弱的,脸上受过伤,“破了相”的,或者“流年八字不好”的,价钱就给压低了。被卖的女孩子一过门以后,往往就给改了名字,什么春兰、夏莲、秋桂、冬梅之类就是。有些穷家女孩子被卖断以后,父母要来探视她们都很困难。有的大户人家根本不让进门。有的穷父母三两年来一趟,还得拿红桌裙围着身子,才算“辟了邪”,准许走进“花巷”(就是从侧门进去的地方)和女儿短暂聚一聚。好些婢女的卖身契,还有写着:“凭中说合,一卖千休”、“倘有落水夭亡,各安天命”的。婢女买卖,实际上可以说是古老的奴隶制社会的残余。
我的生母叫做吴琼英,三母叫做余瑞瑜。这自然都是后来起的名字,她们做丫头时的名字,生母叫做“莲香”,三母叫做“绿霞”。因此,我从小听到的关于丫头生活的故事特别多,她们告诉我,有些丫头被养主鞭打,每天早上到河边洗衣的时候,常常各自揭开衣袖裤管,彼此出示伤痕。有的丫头由于吃不饱,竟偷生米,捉盐蛇吃。有的丫头晚上给“老奶奶”、“少奶奶”捶腰的时候,由于太疲倦了,打着磕睡,竟给那些老奶奶、少奶奶一脚踢下床来。我的三母亲告诉我:有一户人家,一个少爷为了寻开心,晚上特意支使一个丫头上镇买东西,他自己则扮神扮鬼,装成活无常的样子,头上戴着高帽,脖子上挂着冥镪,还画黑了脸,躲在暗处,当丫头走进暗巷的时候,他大喝一声闯了出来,竟把那个丫头吓得瘫倒在地,最后不治身死。
但是,我的这两个母亲很少谈及自己的婢女生涯。上面提到的那些事情,大抵是她们的同伴或者附近人家的。不过,她们自己的生涯,不待说,也是相当凄苦的。
读者们大概会这样想:我在这里记叙的主要是我的生母的事迹,但实际不然,我虽则也会谈谈我的生母,但主要部分却是谈我的三母。她给我的印象,比生母给我的还要深。
我的这两位母亲,由于少年时代都曾经度过艰难竭蹶的生活,长成后健康都很差。我的生身母亲吴琼英患有肺病,在我八九岁的时候就逝世了。她生前,对待儿女十分严格,操持家务井井有条。她常常把少年时代的悲苦生活告诉我们兄弟姊妹,要我们立志向上,同情穷人。她长期受疾病的折磨,曾有一个夜里企图悬梁自尽,解除痛苦,被我的弟弟发现,弟弟号叫起来,全家人都惊醒了,她这才被父亲从绳套里救了下来。但是不久她就因病重逝世了。我们兄弟姊妹围着她的遗体哭泣,她的眼角竟然渗出了泪水,这事情给我们的印象当然非常深刻。当时我完全不能理解这是什么原因,到了长大以后,我才知道人刚刚死亡的时候,并不是全身的器官同时死亡的,有的器官还保持着一定的机能,所以一个人刚咽气的时候,并非任何器官对外界的
影响都毫无反应。淼哪盖姿篮螅盖拙痛酉缂湓渡嬷匮笄袄凑展宋颐橇耍ㄔ舅痛竽盖滓煌瑣住在乡下)。前此,我的生母在世的时候,她也曾经到新加坡来小住过,相处也还融洽,我们都认识她。按当时的习俗,我们叫她“三姐”,因为照封建社会的规矩,儿女们对父亲的妾侍,丫头出身的母亲只称为“姐”(生母例外),这规矩,到了多年以后,我们才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它破除了,改口称她为“三姨”。但是,直到如今,我的叔伯兄弟提起她时仍然称呼为“三姐”,这样的称呼使我异常厌恶。似乎一个女人只要是丫头出身的,一辈子都要低人三分。封建习俗的残余在中国的确是相当严重的。
三姨自己没有生儿育女,而我的生母却养下了七个男女。当她来到新加坡我们这个海外的家,照料我们的时候,她才三十多岁,照现在的标准来说,还是个“女青年”呢!但是她已经要挑起教养七个不是自己所生的孩子的责任了。
她的身子一直都很瘦弱,体重从来没有超过一百斤。而且,她又有昏眩病,每当发作起来,就脸色铁青,咬紧牙关,不省人事。要旁人撬开她的嘴巴,灌下药去,才逐渐苏醒。但是在她能够下床走动的时候,就总是很勤劳地操持家务。她,一个婢女出身的人,当然没有受过什么学校以至私塾的教育,然而依靠自己随处留心,居然也认识一些字,可以看懂普遍的书信和便条,只是不能书写而已。
我小的时候异常顽皮,是兄弟姊妹中受父母惩罚最多的一个。在学校被老师打,回到家里被父母打,因此常常遍体鳞伤,鞭痕像大蚯蚓似地遍布在小腿大腿上。这些鞭痕,有些是三姨给我的,但是她打我厉害的程度,并没有超过我的生身母亲。由于我比较倔强和调皮的缘故,有时她打我,我也打她(那时我大概十岁的样子),两个人像走马灯团团转地扭打着。照一般人的看法,这样的非亲生的母子关系,以后发展下去一定很糟糕了。但是事实不然,到我长大以后,我们母子关系是相当好的原因是:三姨既有严格的一面,也有慈爱的一面。例如,当事过境迁以后,她有时就噙着泪水给我的伤口涂药。既使是小孩子,对于大人的善意或者恶意,也是常常有很好的判断
力的。在当时,她可能认为“打”是最好的教育方法之一了。
在这么一个家庭里,管这么一大群孩子,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我的大哥患肺病,常常需要煎药照料。我的小妹妹由于是在我母亲病重时产下的,先天不足,孱弱爱哭,三姨在她身上特别花费了巨大的心力。我的小妹妹后来和她的感情极好。
我的父亲是一个豪迈好学的商人,足迹踏遍南洋各地。到过好些国家,很爱读书。但是他酗酒成性,每当酒醉后回家,常常大吵大闹,有时也对三姨乱发脾气,这样的场面出现了多次。在这种场合,我们总是把同情放在三姨一边,一个人在小时候的境遇对他以后一生的发展的确很有关系,由于对父亲酗酒的反感,我长大以后,竟成为一个不会喝酒的人,一杯白酒就足以使我醉倒。
当父亲破了产之后,我们的日子就很不好过了。不久他摒挡一切回国,除大哥在一间酒店工作,大姊已经出嫁,留在新加坡外,我们都被带回“唐山”乡下。这时我们家境大不如前,我念书的学费,有的是三姨拿出她的私蓄来供应的。事情隔了几十年,有些场面我还记得很清楚,那就是:每当夜读时,她拭亮了灯筒,为我点火的场面;我上床之后,她用蚊灯细细照蚊子的场面;以及她从柜子里取出一些小小的金饰,瘦弱的手拿着厘秤,称着重量,给我作为学费的情景。
那时我们的家境很困难,她拿出这些仅有的微小金饰,是大不容易的。她常常织网换取微薄的收入,补充生活。织网所得异常微小,大概是一千网眼才三两个铜板吧。网店在这宗生意上进行了惊人的剥削。夜里,每当我在灯下读书的时候,听到三姨一针一针织网的声音,常有一种心碎的感情。
有一次,我患上严重的皮肤病,手上,腿上,生了许多疥疮。三姨耐心地为我洗涤、涂药。那时,我虽然只是十三、四岁的少年,也很过意不去。心想“将来我长大了,一定要很好报答她。”
少年时代的心愿,到我长大以后,总算在若干程度上实现了。抗战期间颠沛流离,经常穷困不堪,和家乡的通讯联系也断绝了,那段时间除外,抗战胜利以后,我几乎有三十年的时间,每月拿到工资,第一件事就是给三姨汇寄生活费,并曾专程好几次回家探望她。一九七一年那一次,十年动乱期间,我在九死一生之后,回乡看她,离别时我在巷里走了几十步,看到她不在大门旁,又折回家里看她一次,见到她为伤别之情所折磨,哭倒在床上。我想到这可能是最后一面,平时极少哭泣的我,眼眶也发热了。过了几年,她终于逝世,我为此悒悒郁郁地过了好些日子。
三姨给我的印象,比生母给我的还要深得多。解放前,她知道我和革命生活多少有些关系,并没有阻拦我,只是叮嘱我要小心而已。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不是亲生,也可以建立起真挚的母子之情的。
我们这一家,也是一个例子。
现在,和睦亲爱的家庭很多。但是,吵吵闹闹,几无宁日的家庭也不是很少。有些人对于同处一个家庭的非亲生孩子,即配偶以前和别人所生的子女,一点爱心都没有,以至于水火不能相容。有些人对于继母继父,也视同仇敌。更有些人,被极端个人主义所支配和腐蚀,连对自己的生身父母,也冷冷淡淡,甚至横加虐待。每当看到这些事情时,我就感触很多,甚至十分愤慨。我写出上面这些事情,不仅是抒发我个人缅念三姨之情。同时,也想让人们知道,不是血缘关系的父母和子女之间,也是可以建立起深厚的感情
的。
爱是生活中的暖流,我们的生活不能缺乏爱。但是一个人要得到别人真正的爱,首先要懂得怎样去爱人。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比这个又有更高更高的要求了。
1983年10月·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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