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写于 1852—1853 年间,题献给舒曼的作品,是李斯特唯一的奏鸣曲。由于在他之前已经有了贝多芬和肖邦等人伟大的奏鸣曲,这使李斯特不能不以十分谨慎的态度思考他自己的奏鸣曲。既然叫奏鸣曲,就要遵循一些规范。但创作,总是意味着创新。这也许是李斯特只写了一首奏鸣曲的原因。尽管他很慎重,这首作品还是引起了不同看法的尖锐对立。崇拜古典奏鸣曲章法的人无法容忍这部作品也可以称为奏鸣曲,甚至说谁认为这部作品杰出,谁就“不可救药”;而相反的看法称赞这部作品“至美、至大、至善、深刻而又高贵”。的确,这首作品构思宏伟、新颖,内容深刻,涵括了对比和变化的巨大幅度,它的高度的哲理性、抒情性、戏剧性,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理解和接受,也越来越受到肯定的评价。这首作品在评论当中的遭遇告诉我们:暂时不理解的东西,却不一定是不好的。有些音乐立刻风行,也会很快销声匿迹。真正伟大的音乐,必将经受时间、历史的洗礼,获得永恒的生命。
浪漫主义钢琴音乐的高峰,无疑是肖邦和李斯特。然而,即使是他们,也无法穷尽钢琴音乐的美。美,是无限的;钢琴音乐美,也是无限的。浪漫主义钢琴音乐的整个潮流,是由众多作曲家共同创造的。我们的漫游之船,还要驶向另外一些创造了钢琴音乐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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