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小说着墨较多的一个人物,与西门庆过往甚密。每逢西门庆家有喜丧大事,他都要上门庆贺或表示慰问;西门庆的宴请和送礼名单中,也总少不了他的名分。
他和薛太监同为西门庆社会关系网中的重要成员,代表了一个重要的方面。
刘太监的大部分活动都是同薛太监一起的,属于刘一人的有这么一件事:刘的兄弟刘百户,因在河下管芦苇场,撰了几两银子,新买了一所庄子在五里店,拿皇木盖房。
被提刑所衙门办事官缉听告首,依着夏提刑,饶受他一百两银子,还要动本参送,申行省院。刘太监慌了,亲自拿着一百两银子到西门庆处,再三央及,只要事了。
西门庆因刘太监平日与其相交,时常受他些礼,加之他也不希罕这些钱,故丝毫没受他的,只教他连夜拆了房屋,打了他家人二十,就发落开了。事后刘太监感恩不尽,送了许多吃的穿的,亲自来谢。
这件事说明,刘太监和其他地方官一样,都有有求于西门庆之处,他们不仅需要西门庆经济上的接济,而且需要他政治上的照应,即使是“日近清光,代万岁传宣金口”的太监也是如此。由此可见明代中叶以后以西门庆为代表的地方恶势力的猖獗和不可一世。另东街上也有一个刘太监(见第十七回),曾为花子虚看病的大街上胡先生就住在他的房子里。小说没有写及其具体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