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称贩卖货物的妇女为“卖婆”。
清梁章钜《称谓录》卷三十一“三姑六婆”条引明杨慎云:“妇驵(市场经纪人),今谓之卖婆。”晚明范濂(松江人)《云间据目抄》卷二记当时松江府之卖婆:“近年小民之家,妇女稍可外出者,辄称卖婆。或兑换金珠首饰,或贩卖包帕花线,或包揽做面篦头,或假充喜娘说合。苟可射利,靡所不为。
而且俏其梳妆,洁其服饰,巧其言笑,入内勾引,百计宣淫,真风教之所不容也。”卖婆实乃市井帮闲,为乡绅所蔑视。
西门庆允许卖婆出入来往,又呼王婆为“干娘”,可见他当时的社会地位并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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