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男女婚事,必请媒人说合,先由男方向女方讨草帖;如女方同意,就互通细帖。
在细帖上,双方互相介绍婚者、家庭和祖宗情况。这种礼仪,叫做“讨帖儿”、“互通帖儿”。《东京梦华录·娶妇》:“凡娶媳妇,先起草帖子,两家允许,然后起细帖子。”细帖内容相当繁杂,《梦粱录·嫁娶》:“帖中序男家三代官品职位名讳,议亲第几位男,及官职年甲月日吉时生,父母或在堂,或不在堂,或书主婚何位尊长,或入赘,明开将带金银、田土、财产、宅舍、房廊、山园,俱列帖子内。女家回定帖,亦如前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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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婚礼规定,男方把“原议聘财钱物”写上“婚书文约”,经主婚、保媒、媒人画字。
“女家回书,亦要受到聘礼数目”,“大书合同字样,吩咐两家收执”。如无画字合同,即作为假伪。
见《元典章》卷十八“婚礼”类和“婚姻”类..
男女相爱,赠以信物,表情见意。
《金钱记》第一折:“待要与他些甚东西为信物,身边诸事皆无,只有开元通宝金钱五十文,与他为表记。”此折写柳眉儿与韩翊一见倾心,互相爱恋,便把自己随身悬带的金钱赠给韩翊作信物,故此剧名《金钱..
旧时议婚,若女方同意,则男方再去求婚时必须携带礼物,这叫“下茶”。
下茶分三个阶段:先下小茶,次下大茶,最后下定茶。《宛署杂记·民风一》:“庶民家男女年命合婚,得吉即往相视,留一物示意,簪花、戒指、巾帕之类。次行小茶礼,物..
俗称“下财礼”。《梦粱录·嫁娶》:“次后择日则送聘,预令媒氏以鹅酒,重则羊酒,道日方行送聘之礼”,“富贵之家当备三金送之,则金钏、金镯、金帔坠者是也”,“更言士宦,亦送销金大袖,黄罗销金裙,段红长裙,或红素罗大袖段亦得,珠翠..
我国古代专掌舆马和马政的政府机构。
据《明史·职官三》记载,太仆寺将种马交给百姓孳养,每年征幼马交边防将士使用,但后来不征马,改征银,以致太仆寺每年有许多白银收入。朝廷财政发生困难,就向太仆寺借支马价银。《明会典..
明、清时代的武官名。
明永乐年间迁都北京,始置南京守备,“以公、侯、伯充之”,“掌南都一切留守、防护之事”(见《明史·职官五》),为重要军职,不久又以太监充任。明后期军事日繁,一城一堡亦置守备,以保卫地方,但其职权已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