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仪式之一。《东京梦华录·娶妇》:“(新人)用两盏以彩连结之,互饮一盏,谓之交杯酒。”《中华全国风俗志·南京采风记》:“坐床既毕,由厨室开小宴入房,仅设四座,正面两新人,旁坐两搀亲,必以新郎、新娘杯中之酒互相倾注,各饮二人以少许,谓之合卺。”一般说,饮了交欢盏,即可夫妇同房。
此处写李瓶儿和蒋竹山虽然没有举行结婚仪式,但“各递了一杯交欢盏”,就“成其亲事”了。
官名,“提点刑狱公事”的简称,亦称“提点刑狱”。 宋初设于各路。《宋史·职官七》载其职责云:“掌察所部之狱讼而平其曲直,所至审问囚徒,详覆案牍,凡禁系淹延而不决,盗窃逋窜而不获,皆劾以闻,及举刺官吏之事。”相当于后来的..
官名,“给事中”的省称。 秦始设,西汉沿置,东汉省,魏复设,原为将军、列侯、九卿,以至黄门郎、谒者的加官,因他们均给事殿中,故称。晋代列为正官,隋、唐以后则列为门下省的要职,掌驳正政令之违失。宋亦于门下省设给事中:“四人,分..
按照古代婚礼,迎娶之日,新郎至女家迎妇,然后先归,俟于自家门外,新妇至,新郎揖妇以入。 这就是过门,意即入其门,便成为夫家的正式成员。《梦粱录·嫁娶》、《东京梦华录·娶妇》和《新编事文类聚翰墨全书》,对亲迎、过门的过程..
据《明史·刑法一》记载:充军者,分极边、烟瘴、边远、边卫、沿海附近几种。 如浙江、河南、山东、陕西、山西、北平、福建、直隶、应天、庐州、凤阳、淮安、扬州、苏州、松江、常州、和州、滁州、徐州人,发云南、四川属..
大学士,官名。 始置于唐天宝初,由宰相兼领;至德时,于集贤殿书院置大学士。五代后梁曾置金銮殿大学士。北宋时设置渐广,有大学士,并设学士。宋置翰林学士院,设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直学士等官,“掌制、诰、诏、令撰述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