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入赘”、“招养婚”。
女子不出嫁,招男子入女家为婿的婚姻形式,俗称“招女婿”。《史记·滑稽列传》:“淳于髡者,齐之赘婿也。”《汉书·贾谊传》:“家贫子壮则出赘。”颜师古注:“谓之赘婿者,言其不当出在妻家,亦犹人身体之有肬赘,非应所有也。一说,赘,质也,家贫无有聘财,以身为质也。”旧时,“入赘”被视为下贱之事,人皆轻之。蒋竹山招赘为李瓶儿的丈夫,李瓶儿给他钱开生药铺,西门庆也轻视之。但随着男尊女卑观念的破除,现在丈夫在妻子家生活,其内容与形式与旧时的招赘已有根本区别,并被视为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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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给事中”的省称。
秦始设,西汉沿置,东汉省,魏复设,原为将军、列侯、九卿,以至黄门郎、谒者的加官,因他们均给事殿中,故称。晋代列为正官,隋、唐以后则列为门下省的要职,掌驳正政令之违失。宋亦于门下省设给事中:“四人,分..
按照古代婚礼,迎娶之日,新郎至女家迎妇,然后先归,俟于自家门外,新妇至,新郎揖妇以入。
这就是过门,意即入其门,便成为夫家的正式成员。《梦粱录·嫁娶》、《东京梦华录·娶妇》和《新编事文类聚翰墨全书》,对亲迎、过门的过程..
原指档案目录(见《史通·题目》),后逐渐沿变为掌管文书吏员的名称。
《资治通鉴·唐玄宗天宝十载》胡三省注:“孔目官,衙前吏职也,唐世始有此名,言凡使司之事,一孔一目皆须经由其手也。”宋时内外官署如秘书省、秘阁、临安..
大学士,官名。
始置于唐天宝初,由宰相兼领;至德时,于集贤殿书院置大学士。五代后梁曾置金銮殿大学士。北宋时设置渐广,有大学士,并设学士。宋置翰林学士院,设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直学士等官,“掌制、诰、诏、令撰述之事..
官署名。
秦、汉以后朝廷设太医令一职,掌医疗事宜。隋、唐时设太医署,为管医疗的专门机构。
宋设太医局,又称“医官院”。金始改称“太医院”,长官为提点。明、清相沿,但长官改称“院使”。《明史·职官三》载:明代太医院..
长者,常也。
比拜较轻的一种敬礼,用于略尊于己者。致礼形式为:站立,身略俯折,两手合抱,当心而稍下移。《史记·郦生传》:“沛公(刘邦)方倨床,使两女子洗足,而见郦生。郦生入,则长揖不拜。
”如此行礼,就是常礼。《金瓶梅》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