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诺莎(1632—1677)是荷兰哲学家。1656 年因反对犹太教教义而被开除教籍。他最主要的著作《伦理学》,从自然界是自身的原因这一基本论点出发,提出“自因”的概念,认为实体是唯一不变的、无限的存在,即自然界,它具有无限的属性,其中为人们所知者只有两种,即思维和广延。他否定超自然的上帝的存在,但又把实体叫做“上帝”,从而给他的唯物主义披上有神论的外衣。他是唯物论的主要代表之一,宣称感性知识不可靠,只有通过理性的直觉和推理,才能得到真正可靠的知识。
短篇小说《布场街的斯宾诺莎》集中体现了辛格对这位哲学家本人及其思想的理解和看法。
小说主人公菲谢尔森博士住在华沙市场街的一间小阁楼上。朋友们都知道他正在写一本关于斯宾诺莎的重要著作。他是研究斯宾诺莎的哲学家,而他本人就是个斯宾诺莎式的人物,尽管生活在闹市,却同外界完全隔绝,不祈祷也不读《圣经》,犹太人把他看作异教徒。他专心研究哲学,竭力让理性成为他的生活准则。整整 30 年,他孜孜不倦地研究斯宾诺莎的《伦理学》。为了做斯宾诺莎那样的人,他拒绝了几个媒人为他提亲,尽管女方都是有钱人家的小姐。他唯一的乐趣就是自己的精神生活。当他用望远镜观察星空时,他想到斯宾诺莎学说的伟大。他以为身患绝症,但是斯宾诺莎的思想给了他巨大安慰。
然而,菲谢尔森博士毕竟生活在现实世界中。市场街上发生的一切正好跟“理性”对立,他不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尽管他渴望成为斯宾诺莎,但他只靠时断时续的菲薄工资度日,贫病交加。国家日益腐败,战争爆发,军队在街上行进,食物供应越来越紧张,柏林的津贴也没寄来,朋友一个也找不到,非理性的现实世界扰乱了他平静的心境,他感到“这个地球是属于疯人的呀”。
斯宾诺莎的理性世界与现实世界的非理性所形成的矛盾冲突,使菲谢尔森博士终于躺倒在小铁床上,竟至失去知觉。就在这时,黑多比为求人读信发现了重病中的他。在这个又黑又丑的男性化的女人的悉心照料下,奇迹发生了,菲谢尔森博士深感安慰,恢复了感情生活,并与这个奇丑无比的老姑娘结了婚。新婚之夜,他感到似乎恢复了青春。
小说在菲谢尔森博士的“神圣的斯宾诺莎啊,宽恕我吧。我变成了一个大傻爪蛋啦”的喃喃声中结束。这与其说揭示博士内心的迷惘与矛盾,还不如说是嘲讽了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的那个斯宾诺莎的理性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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