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文】: 指元宵夜街头演鼓乐杂戏、放花灯习俗。
“社火”是宋代遗风,南宋范成大《上元记吴中节物俳谐体三十二韵》诗自注:“民间鼓乐谓之社火,不可悉记,大抵以滑稽取笑。”明代田艺蘅《留青日札》卷三云:“今人看街坊杂戏场曰社伙,盖南宋遗风也。宋之百戏皆以社名。
如杂剧曰绯绿社,蹴球曰齐云社,唱赚曰遏云社,行院曰翠锦社,撮美曰云机社之类,详见《武林旧事》。伙者,《说文》:‘多也’;《方言》:‘凡物盛而多也。’或作‘社火’,言如火然,一烘即过也。”《水浒传》第六十六回写北京大名府元宵灯市:“黄昏月上,三街六市,各处坊隅巷陌,点放花灯,大街小巷,都有社火。”可见“社火”指街头杂戏、歌舞、鼓乐、杂耍等民间娱乐,各地风俗大致相同。元宵放灯起源很早。
北宋欧阳修《生查子》有“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之句,北宋时一民间女子《鹧鸪天》词也写“月满蓬壶灿烂灯,与郎携手至端门。贪看鹤阵笙歌举,不觉鸳鸯失却群。天乍晓,感皇恩。
传呼赐酒脸生春,归家恐被翁姑责,偷取金杯作照凭。”均可想见当时元宵放灯盛况。明代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卷二《灯市》:“(元宵)向夕而灯张。灯则烧珠,料丝则夹画、堆墨等,纱则五色,明角及纸及麦秸,通草则百花、鸟兽、虫鱼及走马等。
”清代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灯节》云:“自十三至十七日,均谓之灯节,唯十五日谓之正灯耳。每至灯节,内廷筵宴、放烟火,市肆张灯。
灯则有烧珠,料丝、纱、明角、麦秸、通草等。”《帝京岁时记胜》记载当时彩灯有各种类型:“悬挂则走马盘香、莲花荷叶、龙凤鳌鱼、花篮盆景。手举则伞扇旛幢、关刀月斧,像生人物、击鼓摇铃。
迎风而转者,太极镜光、飞轮八卦。
系拽而行者,狮象羚羊、骡车轿辇。前推旋斡为橄榄,就地流荡为绣球。
”以上记述,可见当时元宵之夕社火花灯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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