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文】: 小说主要人物之一,属金陵十二钗正册。
出身名门(薛氏为金陵四大家族之一),贾府王夫人的侄女,宝玉的表姐。年幼丧父,随母兄暂居于贾府。后被贾府选中,与宝玉成婚。
她容貌丰美,比黛玉别具一种风流妩媚,而举止娴雅,品格端方。
自小读书识字,亦“杂学旁收”,但确信朱熹的话句句实在,不是“虚比浮词”。她认为“女孩儿不认得字的倒好”,“只该做些针黹纺织的事才是”。还认为男人们应该“读书明理,辅家治民”,亦常用这番道理规劝宝玉。她通情达理,随分从时,因此赢得贾府上上下下交口称赞,连心气孤傲的林黛玉亦对她“暗伏”(第四十二回)。
她是受封建正统教养陶铸的一个完美典范——恪守封建道德对女子的严格规范而不陷于迂腐,谙熟世故而不流于鄙俗,天资聪颖能使她自我完善而臻于“行为豁达”的境界。在她身上体现了传统美德某些永久性的价值。
然而,在“稳重和平”的表层底下,蕴藏着一个青春少女的情愫与梦想。滴翠亭前独自用扇扑蝶的情景,犹显出童真未泯(第二十七回)。
宝玉遭贾政毒打后,她去探望,一时情急,说了宝玉觉得“大有深意”的话而“自悔”不已(第三十四回)。又如她那首有名的《柳絮词》,刻意翻新:“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颇显出不甘凡庸的气魄。另一首《螃蟹咏》亦并不温厚,倒近乎冷峭而尖刻。这些却反映了她性格中更为真实的部分,虽然流露得较少。
她的言行习惯于某种观念的制约,有时就显得不自然。如皇妃元春自制灯谜给大家猜,宝钗一见就猜着,但“口中少不得称赞,只说难猜,故意寻思。”(第二十二回)“明哲保身”是她常遵奉的行为准则,这使她能远避俗世的污秽而洁身自好,另一方面往往使她对与己不相关的事物表现得十分冷漠。如尤三姐自尽,柳湘莲出走,薛姨妈叹息,薛蟠亦为之落泪,而宝钗“并不在意”,提醒他们应当及时酬谢家中那些贩货的伙计,“别叫人家看着无理似的。”(第六十七回)金钏儿含冤投井而死,她安慰正在垂泪的王夫人,说金钏儿即使为了赌气而投井,“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第三十二回)
由于她贤淑明达,博得贾母与王夫人的欢心,终于与宝玉结成“金玉良缘”,但结局仍是悲惨的。婚事本属草率而勉强,她还是顺从了家长的意志,冒名嫁于对她并无深情的宝玉。宝玉出家为僧后,她事实上成为一个年青的孀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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