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文】: “爬灰”,又作“扒灰”,吴俗语,谓公公与儿媳发生不正当的两性关系。
《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三王古鲁注引《常谈丛录》云:“俗以淫于子妇者为‘扒灰’,盖为‘污媳’之隐语,‘膝’、‘媳’同音,扒行灰上,则膝污也。”又清王有光《吴下谚联》卷一“扒灰”条云:“翁私其媳,俗称‘扒灰’,鲜知其义。按昔有神庙,香火特盛,锡箔镪焚炉中,灰积日多,淘出其锡,市得厚利。庙邻知之,扒取其灰,盗淘其锡以为常。扒灰,偷锡也。‘锡’、‘媳’同音,以为隐语。
”又卷四“爬灰”条云:“王荆公子雱早世,其妻另筑小楼以居,荆公时往窥焉。媳错会公意,题诗于壁,有‘风流不落别人家’句。公见之,以指爪爬去壁粉。外间‘爬灰’之语,盖昉于是。”以上三说均可存疑。小说暗指贾珍和秦可卿之间的暧昧关系。
养小叔子则谓叔嫂之间的不正当关系,小说中可能暗指秦可卿与贾蓉之堂弟贾蔷之间的微妙关系。第九回内有“原来这一个名唤贾蔷,亦系宁府中之正派玄孙,父母早亡,从小跟着贾珍过活,如今长了十六岁,比贾蓉生的还风流俊俏。他弟兄二人最相亲厚,常相共处。
宁府人多口杂,那些不得志的奴仆们,专能造言诽谤主人,因此不知又有什么小人诟谇谣诼之词。
贾珍想亦风闻得些口声不大好,自己也要避些嫌疑,如今竟分与房舍,命贾蔷搬出宁府,自去立门户过活去了”一段文字,似即指此。或谓此指秦可卿与宝玉之间的关系,非。因此二人系叔叔与侄儿媳妇的关系,不是叔嫂关系,且宝玉系荣府而非宁府。要而言之,此二语揭露了宁国府两性关系的淫乱。
脂砚斋于此批道:“一部《红楼梦》淫邪之处,恰在焦大口中揭明。”(甲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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