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绩,陕西人,有文武才,是一个义士,遇有不平之事,就怒气冲冲,不能自禁。当时某王督边,康应募去运粮,半道上,见那里的灾民眼下就要饿死,康就把所运的粮送给他们吃了,回来向王禀明,愿意自己赔粮。这样做按律应该斩首,但动机很好,皇帝赦免了他。王知道康的贤能,把他留在帐中参与机宜之事,他多次谏劝王不要过饮和以女乐自娱。有一次王又大摆酒宴,康就指责那些陪饮者并且打断他们的筋骨,使王为之震慑。县里有个富而不义者,弟弟死了逼弟媳再嫁以夺其财产,而弟媳坚决不从,康当这弟媳再嫁那天,拦在路上把她从轿中救了出来,并用巨斧砍死了那富而不义者。某县令十分暴虐贪酷,民怒已久,适值久旱不雨,老百姓从远方请来道士祈雨,这县令反而鞭笞道士,百姓狂怒,县令外出,康把他从轿中拖出来,百姓把他殴打至死。康有次外出在旅舍,见一老妇带一小孩,小孩玩耍跌倒碰伤了脸,一个少妇进来就打了老妇两耳光,康以为这老妇是仆人,但这是小孩自己跌倒,并不能怪老妇;后来一问才知道老妇竟是少妇的婆母,大怒,把少妇拽出来痛打了一顿,几乎要打死,后来她丈夫来再三叩求,才免于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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