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嘉善县财主任员外夫妇年逾半百却无子女。任员外十分遗憾,就和丫鬟春桃有了苟且之事。很快,这件事就被夫人知道。夫人伤心生气,愤怒得打了春桃,把她卖给做豆腐的利大郎为妻。利大郎年纪不大,才二十出头,忠厚老实,安心本分地和春桃过日子。他们结婚不到半年,春桃就生了一个孩子,取名叫天寄。当然这个孩子是任员外的。镇江金山寺有个和尚,到处募化资金,骗人钱财,准备还俗娶妻。他偶见春桃的美貌,不觉神魂颠倒,时常来到利大郎门前化缘,趁机勾引春桃。春桃不是安分守己的女子,经不起和尚的勾引,就和他勾搭成奸。他们二人想做长久夫妻,相约私奔。这天夜里,春桃梦见自己和和尚逃走了,和尚置下家产,竟另娶了一个女子,喜新厌旧,不再搭理春桃。春桃吵闹不休,和尚就把春桃痛打了一顿,一刀刺入春桃的心窝。春桃一下子惊醒,痛哭流涕,一身的冷汗。这时春桃忽然醒悟,就把和尚和自己的事告诉大郎,设计赶走了和尚,得到了和尚的钱。两个月后,和尚知道自己上当了,就告到衙门,但是春桃当堂揭露了和尚的真面目,夫妇俩终于无罪释放。和尚想害人却害了自己。后来,他们把孩子天寄交还给了任员外,使任员外有了后人,二人自己也过着清白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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