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惠宗乾道年间,江西某人因官职调动,经过杭州,游了西湖。因走累了在道旁一百姓家休息,见一少女明艳诱人,这官为之心动,少女也眉目传情,两相默契。这官归来后茫然若有所失。从此天天去那里,少女都殷勤接待,对她讲些亲热的话,她也没有羞拒之意,但也没有找到求欢的机会。不久归期已到,他去告别,少女说:“自从与你相识,刻骨铭心;我想同你一起西去,父母不许,不告而私奔,我不忍为;迢迢两地朝夕相思,又怎么受得了呢?”他求之于女方父母,并给以重金,但遭到拒绝。五年之后,他再来西湖,去旧游之地,已是一片空旷,但归途中忽见女郎,虽年齿已长但媚秀如昔。女郎说:“我出嫁几年了,住在城里,我丈夫因事下了狱,现在正出外找人救援。”他请她到旅舍中一叙,女郎慨然同往。于是两人成欢,旅舍地处偏僻,他们俩就在这里住下。共同生活了半年,这官表示要带她回去,她才说:“上次你走以后,不胜忆念之苦,神情郁郁,不到半年就得病而死,然而以俗缘未尽,所以再来相从,但佳期有尽,不可能再随你而去。你与我相处,阴气已深,需服药调养,切记我言。”当夜仍然同寝,凌晨痛哭诀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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