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鱼论战

《左传》

三月[1],郑伯如楚[2]。夏,宋公伐郑[3],子鱼曰[4]:“所谓祸在此矣!”

八月,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5]:“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弗听。

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

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

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6]
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7]。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徐,不鼓不成列。”

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勍者,皆吾敌也。虽及胡耇[8],获则取之,何
有于二毛!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9]。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可也[10]。”
——《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1]三月:指鲁僖公二十二年(前638)三月。[2]郑伯:指郑文公。[3]宋公:指宋襄公。

[4]子鱼:宋公子目夷字子鱼。[5]大司马:主管国家军事的官。固:公孙固,宋庄公的孙子。[6]

门官歼焉:守卫宫门的官被杀死。[7]二毛:指头发花白的人。[8]胡耇:年老的人。[9]

服:投降。[10]鼓■(音吞)可也:击未成阵势的敌人是可以的。■,不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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