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蕖与草本诸花似觉稍异①,然有根无树,一岁一生,其性同也。谱云②:“产于水者曰草芙蓉,产生陆者曰旱莲。”则谓非草本不得矣③。予夏季倚此为命者,非故效颦于茂叔而袭成说于前人也④,以芙蕖之可人⑤,其事不一而足,请备述之。
群葩(pā)当令时,只在花开之数日,前此后此皆属过而不问之秋矣⑥。芙蕖则不然:自荷钱出水之日⑦,便为点缀绿波;及其茎叶既生,则又日高日上⑧,日上日妍⑨。有风既作飘摇之态,无风亦呈袅娜之姿,是我于花之未开,先享无穷逸致矣。迨至菡萏(hàndàn)成花⑩,娇姿欲滴,后先相继,自夏祖(cù)秋(11),此则在花为分内之事,在人为应得之资者也(12)。及花之既谢,亦可告无罪于主人矣;乃复蒂下生蓬,蓬中结实,亭亭独立,犹似未开之花,与翠叶并擎,不至白露为霜而能事不已。此皆言其可目者也。
可鼻,则有荷叶之清香,荷花之异馥;避暑而暑为之退,纳凉而凉逐之生。
至其可人之口者,则莲实与藕皆并列盘餐而互芬齿颊者也。(13)
只有霜中败叶,零落难堪,似成弃物矣;乃摘而藏之,又备经年裹物之用。
是芙蕖也者,无一时一刻不适耳目之观,无一物一丝不备家常之用者也。有五谷之实而不有其名,兼百花之长而各去其短,种植之利有大于此者乎?
予四命之中(14),此命为最。无如酷好一生,竟不得半亩方塘为安身立命之地。仅凿斗大一池,植数茎以塞责,又时病其漏,望天乞求水以救之。殆(15)所谓不善养生而草菅其命者哉。
[作者简介]李渔(1611~约1679),字笠鸿、谪凡,号笠翁,浙江兰溪人。明末清初戏曲理论家、作家。他一生未入仕途,亲身参加戏剧实践,常率家庭戏班演出于达官贵人门下。著《亲情偶记》,其中有专论戏剧词曲的部分,对撰写剧本多有精辟见解。传世传奇有《比目鱼》、《风尘误》等十种,另有短篇小说集《十二楼》。其作品多写才子佳人故事。在创作理论上力主“求新”;戏文主张浅显易懂。
[简注]①芙蕖:即荷花,又名莲花、芙蓉。
②谱:明王晋《群花谱》中无引文。这里指何“谱”,待考。
③则谓非草本不得矣:就不能不说它是草本了。
④成说:早已有过的说法。⑤可人:适合人的心意。可,适合的意
思。下文的“可”用法相同。
⑥秋:时候。
⑦荷钱:初生的小荷,圆似铜钱,故称。
⑧日高日上:一天一天地向上长。
⑨妍:美好。
⑩菡萏:荷的花苞。
(11)徂:往,到。
(12)资:资本、财富,这里引申为享
受。
(13)互芬齿颊:莲实和莲藕共同使齿颊芬芳。
(14)四命:李渔认为春天的水仙、兰花,夏天的莲花,秋天的海棠花,冬天的腊梅花是他的四种生命攸关的植物,缺一花,即夺走了他一季之命。
(15)殆:大概。
[导读]自古以来,以荷花为题材的诗文颇多,仅以本书《爱莲说》为例,与笠翁的《芙蕖》相较,前者是托物言志的说理性散文,后者则是说明荷的用途,提倡种荷花的说明性散文。
本文写作特点是“求新”。作者遵循的写作态度是“上不取法于古,中不求肖于今,下不觊传于后,不过自成一言,云所欲云而止。”《芙蕖》一文,也显示出独特的
风格。主要表现在立意、语言和结构三个方面。
古人写荷花多着意它的美丽、高洁,赞美其姿态、清香,或寄托自己的感情。本文则不落窠臼,既写当令时的娇姿,又写衰败后的实用价值。这是在立意上的大胆求新。
在语言上,作者从“可人”、“可心”、“可口”等传统用法中,仿造出“可目”、“可鼻”等词语,整齐、清晰地举出荷花的多种功能。另外,文中用了一些民间口语,既感新鲜,又富有情趣。
在结构上,既有总提,又有分述。核心部分把生长过程和多种功能揉合在一起写,纵写荷花的生长过程,横写荷花的多种功能,这样纵横结合,可谓别出心裁,令人耳目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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