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法家理论可概括为法、术、势,其中主张法制的代表人物即商鞅。他在秦国辅佐孝公二十一年,大力实行改革,使秦国富兵强,奠定了今后统一中国的基础。孝公死,商鞅遭车裂之刑,但其变法主张与措施却为秦国历代君主所沿袭。商鞅主张“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他变法的目的是治、富、强、王,变法的措施为废除井田制,建立封建土地制;废除分封制,实行分县制;取消奴隶主的若干特权;实行重农重战、厚赏重刑与反儒政策。
《商君书》今存二十四篇,是商鞅遗著和其他法家遗著的合编。目前较通行的本子是高亨的《商君书注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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