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对电影后期开发产生的影响
前面分析了互联网时代,微博等新媒体的出现对电影营销带来的巨大机遇,主要是出于票房价值角度来说的。但我们知道,票房只是一部电影收入的一小部分,其余的收入则是靠该影片的延伸产品的销售赢得利润。相关产品大致包括两类,第一类是物化产品,例如影片的主体玩具、饰品、游戏,甚至主体公园等;第二类是版权产品,包括DVD、电影在电视台播放及网络上点播的版权等。对于电影在网络上付费点播、付费下载以及通过插入广告盈利等方式已经很普及地在使用,在这里,想跟大家分享有关利用苹果公司的App Store,将电影转化为应用直接供软件商店进行下载的电影版权经营模式。
这一模式的出现首先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大背景。移动互联网是移动和互联网融合的产物,移动互联网继承了移动随时、随地、随身和互联网分享、开放、互动的优势,APP、手机视频、手机游戏、电子多媒体杂志、手机支付、位置服务等丰富多彩的应用都属于移动互联网的范畴。
对于电影产业来讲,将电影转化为APP应用将是一个革命性的颠覆,它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第一,它省略了传统发型渠道中的种种中间商环节,使得发型过程变得迅捷;第二,降低了发行成本,转化成应用后的电影价格降低,为公众所接受;第三,由于电影转化成应用后在App Store中成了一个独立的标签,并且这个标签可以被全球的登陆用户看到,并且下载到自己的只能手机、电脑或电视中收看,拥有足够清晰、明确的聚焦度;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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