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之美中的家园意识
家园,是东西方文学艺术所共有的集体原型意象。对于无家的漂泊者来说,家园是他们心中永恒的依恋。德国浪漫派诗人诺瓦利斯说:“哲学原就是怀着一种乡愁的冲动到处寻找家园。”[5] 对于家园的含义,李建军先生从精神意义和地理意义两个方面给出了界定:“一是抽象的精神意义上的,一是具体的地理意义上的。”家园在这里不仅是遮风避雨的生存场所,更是人们同心同德的信念支撑。在影片中,这种家园意识在精神内涵和地理意义上都有所体现,并且后者显得比前者更加波澜壮阔,震慑人心。
首先,精神层面的家园被笼罩了一层神秘的宗教色彩,这种宗教信仰是多元的,也是共生共存的。影片呈现的宗教信仰标志首先是老“教堂”,它是由六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的女主人丁大妈管理的。这个大教堂可以容纳全村人进行礼拜,可以说是原住民的精神家园,承载着他们的生命旅程。第二个仍然是“教堂”。这是村民自筹新建的教堂,在这里阿迪牧师和家人吃饭前要祈祷,晚上村里人都要聚在教堂里诵经,包括襁褓中的婴儿,全村人都要聆听年轻牧师讲《圣经》,通过这种心灵感染和传播机制,藏民们建起了自己的精神家园,并且在世代延续之中不断地传承下去。第三个是卡瓦博格雪山脚下的一座“喇嘛庙”。烧香,朝拜,在小喇嘛李小兵看来当了喇嘛便免去了原罪。对于马帮人来说,“喇嘛庙”是赶马途中必须朝拜的圣地,他们希望通过虔诚的叩拜获得神灵的庇佑,保佑他们能够路途平安,可以说“喇嘛庙”既是喇嘛们集体的精神意义和地理意义上的家园,也是当地原住民在旅途漂泊中的精神家园。宗教被冠以家园的名义,多少让人有些啼笑皆非,无神论者自然会将这种行为视作愚昧,但是在自然资源匮乏,气候严酷恶劣的川藏高原,这种家园的意义已经超越了普通的宗教信仰,更是当地少数民族集体与生活抗争的精神支柱和灵魂栖息地。
再来谈一下地理层面的家园意识。“自然个体的诞生,是以脱离了安全温馨的母体作为代价 的……当一个人作为含有‘自我意识’的独立个体出现在冰冷、庞大而又充满威胁敌意的世界中时,他便会感到由衷的孤独无力,于是产生退回内心世界,回归母体的强烈愿望。”[6] 德拉姆在藏语里的意思是“平安仙女”,但是藏地风光却不总是诗意和神圣的。危崖峭壁,湍急江水,碎石坡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自然气候的善变都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更加真实的自然,而马帮人必须行走,行走既是他们赚钱养家的方法,也是他们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无数次的离家、漂泊与返家的过程中,自然条件越是险恶,马帮人越是拼死抗争,而我们也越能感受到这种地理意义上的家园的强大力量。这种家园意识来自于那一盏温暖的灯光,更来自于占据他们人生中大部分时间的茶马古道。马帮人沿途一起抵御风险,在兰卡山谷的悬崖上修起了宽度仅容一人通过的栈道,搭帐篷野营,靠溜索横过怒江,这些命悬一线的生活方式每天都在上演,伴随了马帮人的一生,影片在这里所要表达的是,茶马古道才是马帮人的生命家园。
《德拉姆》是一部具有深刻美学意义的纪录电影,其艺术手法和美学价值值得当下中国纪录片市场进行学习和探究,“经典文学艺术作品是一种包容了宗教情感,哲学意识和终极关怀之后的审美归宿。”[7] 与红得发紫的《舌尖上的中国》相比较,《德拉姆》显得更加尊重被拍摄者和观众。我们需要在纪录片中寻找到符合中国美学标准的哲学性思考,而不是单单通过口舌之欲解决纪录片的发展难题,这需要我们的业内人士静下心,从生活的本来面目挖掘素材,缜密思考,从而获得震撼人心的哲学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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