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影”的主要特征
虽然目前国内尚无权威机构对“微电影”这一特定的文化产品做清晰的界定,业界很多学者甚至不认同“微电影”这一形似电影短片又兼有商业广告作用的事物是电影文化中的一部分。但“微电影”一词已然不只是其民间传播的自造词,越来越多的专业影视机构或互联网传播巨头都已经将“微电影”列入其重点发展的产业项目中。“微电影”的一些显着特征正在为更多人所接受。
首先,“微电影”是“微型”电影的简称,具有一般电影的特征:是光影与声音的艺术,利用镜头的组接进行叙事和表意,在相对固定的时间内能传达创作者的主观意图。同时,“微电影”又区别于一般意义的电影,具有“制作周期短、电影时常短、投资成本小”的“微型”特征。就目前调查来看,微电影的制作周期通常为一个星期到一个月之间,成片时常并不十分固定,但多在45分钟以下。一部微电影的成本少则五六万元,多则几百万元,但也不乏斥巨资拍摄的生产厂家和几乎零成本的草根制作。由于没有行业规定,“微电影”还没有成为一个概念明晰、结构清楚的文化产品。对于“微电影”这一流行文化的规范,仍有待时日。
其次,“微电影”与最先进的网络技术相结合,具有广阔的传播渠道。相较于电影发展之初的大银幕放映与电视节目依赖于电视台和个体电视间信号传输放映,“微电影”从诞生之初便占据了拥有巨大受众群体的网络空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延伸,“微电影”的平台由电脑发展到任何可以连接网络的移动设备。国内的搜狐、新浪、优酷,国外的Youtube等各大视频网站与人人网、Facebook等社交网络的大力推动,使得“微电影”得以以一种病毒式的传播方式迅速发展,其直接结果就是引发极高的社会关注度。
再次,“微电影”具有与商业联姻的先天基因,甚至能直接将“广告”变为“内容”,具有极强的商业性。“微电影的原型最早可以追溯到1995年,美国广告人斯科特?扎卡林说服Fattal and Collins 公司按照当时热播的电视剧《飞跃情海》的故事,制作连续剧《地点》投放于各大网站播放,创造了日点击量10万人次的纪录。”2010年由香港明星吴彦祖主演的《一触即发》火爆上映,将“微电影”这一概念提到桌面。可见“微电影”诞生之初便夹带着“商业”的性质,其飞速发展的现实也印证了“微电影”在商业领域的巨大价值。
最后,对于大众来说,“微电影”的参与性极强。随着电子产品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越来越亲民的价格,拥有便携式拍摄设备(DV、单反、像素较高的手机等)的民众越来越多。只要有可行的创意与适合用视听语言表现的内容,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一部“微电影”的导演,并借助互联网平台获得不亚于大电影观影人数的观赏人次。但是低门槛也导致了目前我国微电影水平参差不齐、鱼龙混杂的现状,这也将是“微电影”市场今后重点整合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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