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版《十二怒汉》与俄版之比较
(一)集中的故事情节
罗伯特?麦基说道:“尽管时间的设计变化无常,但是它们并非没有限度,作家的全部宇宙论,它们对现实和人生真谛的包罗万象的观点和看法都包括在故事三角之中。”[2]
1957年西德尼?吕美特导演的处女作《十二怒汉》截头去尾后就是标准“三一律”结构的作品。它的编剧是美国剧作家雷金纳德?罗斯创作的一部独幕剧。作为独幕剧,基本要求可概括为以下几句话,以单纯的情节,自关键的点说起,迅速展开情节,形成高潮,辅之紧凑的结构在较短的篇幅内完成故事。这与“三一律”的创作原则完全契合,从而使得剧作情节更加精炼。《十二怒汉》自庭上一个被指控杀害父亲的十八岁男孩展开故事,陪审团的12个人要于结案前,在休息室里讨论案情,围绕着这个男孩是否有罪的辩题由此展开了。首先,于此处展开的情节直接切入重点,省去过多交待。再者,由于时间和地点的限制,对故事本身的完整性提出了要求,没有过多枝桠的分散,给予故事整体一泻而下的顺畅感。“时间和地点的整一可使得戏剧显得简洁明快,剑指要害,莱辛指出,行动整一律是古人的第一条规则,时间整一律和地点整一律只是它的延续……”[3]
在2007年俄罗斯版本的《十二怒汉》也是寄于同样的故事框架,但结构,形式,主题等皆与美版有很大出入。
俄版的影片长度增长近两个半小时,在空间和时间跨度上都进行了扩展,并不再局限于原本“三一律”的故事框架,加入政治因素和民族矛盾的主题,致使故事情节略显拖沓。
起先,导演让每位陪审员适机对自己的个人经历进行自我陈述,用他们来代表现实社会中不同的人物形象。通过这样的群像描摹,我们可以看到影片实际上变成了一个精致的社会缩影,它反应出了现实社会中的种种复杂的现象和问题。
再者,影片的开头,少年骑着车一心朝着母亲驶去,对于周边的声音毫无兴趣,只关心着母亲的安危。而在影片最后,在战争的残垣中一条叼着断臂的狗,朝着镜头的方向跑过来,全片止于那个反射刺眼白光的戒指,首尾呼应又点出家庭社会的人文关怀。
在此仅举出影片关注的两个层面,当然其想表达的远不止这些。最后说到本片的核心――司法制度的力量,既然与美版的故事相同,那么必然要论及此处。由于其想表达的太多以至于力量分散,反而弱化了这核心的主题,加之频繁的镜头切换,不断的闪回那些颇具巧思和艺术感的画面,和车臣男孩相关的记忆,打乱了原本顺畅严密的逻辑性推理。
反观美版,篇幅几乎都集中在那个空间极小的讨论室内,始终围绕着男孩是否有罪这个中心矛盾。所有的剧情在陪审团的讨论下延展开来,采用逐步剖解的方式,通过逻辑推理和假设论证,抽丝剥茧般的向我们展现那个命案的所有细节。整部影片在严密的逻辑下更加精炼,深邃,我们始终沉浸于这个连贯的故事中,被其牵引,为其动容。
(二)巨大的戏剧张力
“三一律”要求仅仅说一个故事,因此给戏剧创作和戏剧本身都造成了很多限制,然而,没有束缚的自由是不恰当的。戏剧之所以存在,本身就有其限制之处。桑顿?怀尔德甚至说:“戏剧的历史告诉我们,它最繁荣的时期也是它条条框框最多的时期。”[4]所以,情节的选取至关重要,试想,如若在这个故事开始前,导演对于杀人事件进行一系列的交待,故事的完整性必然被打破,整部影片的节奏也会被拖垮。因此,导演直接由审判开始讲述,借由法官的口既交待故事前身,又巧妙的缩短影片横向宽度,让所有的矛盾都集中在男孩是否有罪这一处。于是,在接下来的故事中,所有的中心都围绕着它延展开来,矛盾集中于一点,在你一言我一语的交锋中慢慢累积,最终爆发,其带来的冲击力是直接而巨大的。因此作为一部没有太多的电影技法,仅用语言堆砌起来的电影,却戏剧张力十足。单一的场景采用叙事的进度来划分,每一次有罪和无罪的对抗都是一个高潮,这些连续不断的冲突与对抗传达出作品的主题思想、文化内涵、社会思潮、哲理思辩等等,让观众在这个过程中,与其自身所积累的生活信息互相贯通,继而引发联想,引起共鸣,从而加强对电影的的关注和期待,完美地融合了观众对于情感与思考的双重诉求,含蓄却又直白,隐蔽却又明朗。 影片开始,导演为表现看似明朗的案情,多采用俯拍的方让视野开阔,并通过拍摄窗外的景色等方式拓宽空间。后半部分,随着角色立场的转变冲突愈演愈烈,镜头发生明显变化,长焦、特写镜头越来越多。拍摄角度也从原来的水平视角,演变至水平视角以下甚至仰拍,让整个空间显得更局促,封闭感愈发明显,紧张及其契合局面的变化,让气氛也越来越压抑,使电影的张力迸现。
在语言节奏方面也是层层递进,随着故事的推进,人物间的争锋愈加的激烈。但是过于密集的言语往往适得其反,导演却极具技巧的留有休整的缝隙,只在故事到达焦灼的境地时才适当的加快节奏,却在结果呼之欲出时又缓慢下来,张弛有度,吊足观众胃口。
(三)饱满的人物形象
古典主义时期强调理性主义、情节的集中和普遍性,常常忽视个性,突出类型,致使很多作品产生具公式化、概念化的倾向,忽视人物个性和共性的辩证统一,而是按照某一标准把人物划分为某些类型,从某一类型人物的共性出发去演绎人物,结果导致作品中的人物千人一面,缺乏个性,也缺乏作品应有的典型意图。
而在本片,人物形象饱满个性突出,这得益于“三一律”对于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从而使故事人物集中,不至于分散化,由此省去大量笔墨去逐一介绍,抓住重点人物即可。本片中人物基本始终处于集中的场景之中,导演在开始时便使用了长镜头交待了每人的性格剪影,进入讨论室之初,镜头固定在风扇的位置,演员的调度带动镜头,随着他们的移动过渡到下一个人身上,每位陪审团的形象特征呼之欲出,一连串的配合如行云流水般自然顺畅。
“人物的性格是不能孤立地显现的,而必须在与他人的交往中才能表现出来,人与人的交往,就形成了一定的关系。剧作家要表现并突出人物性格,首要任务就是要设计好人物关系,使人物在与他人的交往中,表现出自己的性格特征。泼拉斯说:‘突出性格的惟一方法是,把人物投人一定的关系中去。仅仅是性格,等于没有性格,只是随意堆砌而已。’”[5]导演围绕着亨利方达饰演的中心人物,在其与其他几位陪审的争论中,让每个人性格中最真实的一面一一被剥离呈现出来,在你言我与的交锋中渐渐“原形毕露”,这才是一个个真实的人,十二个“怒汉”的“怒”也正是“血性”所在。影片所要传达的核心观点,跨越了伦理学、社会学、政治学、哲学等好几个领域,尤其在伦理学上,其所要探讨的是关于社会的本质和人的本质。案情本身反倒是次要的,所以并没有陷于案情的低层次纠缠,而在不同的人物刻画上着墨更多,不同的人代表不同的人生哲学,这里面有相交叉的也有相对抗的。在有限的时间,集中的场景中取舍有道,抓住重点逐个击破,从而使每个人物都鲜明的跃然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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