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学商业化转型的必然性
电影来源于文学,文学乃电影之母;电影消费文学,文学作为消费品供养了一代又一代优秀的电影作品。现如今,随着经济和科技的高速发展,电影产业日益壮大,有些导演甚至不用剧本便可以直接进行电影创作;与此同时,一种以现有电影为蓝本的新的文学模式应运而生――文学,作为一种创作者与受众交流的途径与载体,为电影服务的现象越来越常见,并且获得了不错的经济收益,逐渐衍生出“电影文学”来。这时“人们对文字阅读的兴趣逐渐转向对图像的迷恋,因而出现在文学批评和文化批评中的‘图像的转折’”[5]。文学与电影,从最初的“母与子”到后来的“被消费”与“消费”,再到今天的“被殖民”与“殖民”经历了相当长的一段历程。此历程是电影逐步崛起的过程,同时也是传统文学走向“香消玉殒”的过程。
“市场文学的灵魂装在钱袋里,或者反过来说也一样:钱袋装在市场文学的灵魂里”[6]。电影产业之所以在如今群雄汇聚的娱乐产业中能够获得一席之地,其相较于传统文学的种种优势,尤其是金钱收益方面的优势是不容忽视的。首先,就观众而言,作为声色光影的集合体,对于生活在高速运转社会中思维日渐麻木的观影者来说,电影直接刺激观影者的眼球和耳膜,大大增加了人们的快感,并且电影对于群体性的观影者来说具有共享性。一部平淡无奇的电影,经过电影院黑暗环境和出色音响效果的渲染,加上周围观众的“传染效应”,也立马变得活色生香起来。而读书却是一个人静静做的事。一个独立的读者很难在深陷于一部作品的同时与其他读者分享自己的心得。这种由传统阅读模式的独享性带来的孤独感在如今“被异化”与“随大流”的都市中也难以继续受到大多数受众的欢迎。其次,就投资商而言,一部传统文学作品的问世则要经过从酝酿构思到出版发行的考验,其周期比一部电影从写剧本选角到投入拍摄,再到获取票房的周期要长久得多,而这种长久的运转周期并没有给出版商和作者带来更为丰厚的版权收益,至少相对于参与电影分红的电影制片人、导演与演员来说,传统文学人的投入与收入是不成正比的。虽然在2009年金融危机背景下,以米高梅电影公司申请破产保护事件为代表,好莱坞电影产业受到巨大冲击,但电影产业以创新与包容的姿态依旧保持着蓬勃的生命力和发展潜力。反观传统出版业,由于受到数字出版业与网络化的文学出版模式的多重影响,传统出版社纷纷寻求转向,许多民营书店走向破落。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句话早已成为无数金钱至上者的座右铭。如果将这句话说给坚守传统文学阵地、不屑于迎合大众口味的学者听,换来的恐怕只有嗤之以鼻。然而,对于将文学作为谋生手段的出版商来说,在保持传统文学的艺术性与高品质和获得市场盈利与消费者的认可之间寻求到平衡点方面的竞争中,这句话无疑对于出奇制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可以将出版商及部分作者的市场目的看作“本我”, 将文学的艺术审美目的看作“超我”,若能在两者之间取得平衡,便达到了“自我”的圆满;若不能达到平衡,出版商与作者便可能会陷入玉石俱焚、成疯成魔的境地――只谋求“本我”、失去了文学性的文学作品,便犹如失去了人性的人,只是一具追求金钱物质的躯壳,毫无灵魂可言;而一味追求“超我”、失去了市场供给的文学作品,仿佛“只要爱情不要面包”的痴情者,迟早要面临饿死的惨境。“文学作品不仅是作家艺术创造活动的结果,还是整个文化生产-销售-消费链中的一环”[7]。因此,进行商业化转型、利用商业市场来为传统文学的传播与长线发展获得持久性的物质支持,乃是其“曲线救国”的合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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