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利己关:偏秩序等级与重绝对平等
影片为主人公设置了许多障碍与挫折,通过许多的细节铺陈将戏剧矛盾一步步推向激化。其情节牵动人心的关键在于许大同越是极力维护家庭中其他成员的利益,使他们不受到伤害,便越是使事情陷入难以收拾的境地。首先,许大同的努力其实质也是一种利己的行为。因为在他的意识中,只有家庭幸福,才有个人的幸福。从最开始的当众训斥孩子、“替父顶罪”、庭审上的公开愤怒、对美国司法逻辑的抱怨,到怒斥好友、愤然辞职、违背法庭禁止令,再到不顾生命危险爬上九楼给孩子送圣诞礼物。虽然主人公吃尽了苦头,但他维护自己和家庭利益的方式却背离和超越了美国社会所能提供给他的合理方式,因而距离理想的结果也越来越远。许大同的形式逻辑体现了中国传统社会仁爱所强调的差序格局,这种格局以“己”为中心,如石子投入水中推开的波纹,一圈圈愈推愈远,愈推愈薄。[3]特别是许大同在对自己的案子上,并不是从专业的角度出发,而是从信任的角度出发,要求一向涉及知识产权案子的昆兰来做自己的辩护律师。根据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由爱父母推而广之,仁爱程度也逐渐递减。中国的“利己”包含了主体自我价值的实现及根据亲疏一定程度的“利他”。由此,就不难理解许大同以这种思维方式出发的做法了。
其次,美国的“利己”思想,包含了对个体追求个人利益的肯定,强调个人本位,即以人的自由、平等为基础,追求自身利益的合理性。西方基督教宣扬包含“爱你的敌人”的对一切世人的无差别的爱,不会因亲疏远近发生变化。因此,当昆兰在听证会上看到那些孩子背部的照片时,完全没有考虑过当事人与自己的朋友的关系,而是当众义正词严说,“你怎么能这样对自己的儿子”,“如果你把这称之为治疗,我不知道什么才叫虐待儿童!”此外,昆兰认为许打孩子是侵犯孩子的个人权利,和“给他面子”等混乱的逻辑联系不上。类似的,昆兰在法庭上讲出许打孩子的事实,也只是基于在法律面前讲出事实而已,因此也导致了许认为昆兰出卖他。中美文化的差异导致理解的鸿沟,二人基于各自的文化背景对对方的做法作出判断,产生误解是在所难免的。
综上,影片《刮痧》中,许大同的行为之所以会引起他人的误会,是因为其置身于一个与自己文化观念、价值原则完全迥异的环境当中。而许大同对美国文化价值观的困惑不解,也正源于其自身根深蒂固的中国文化观念,并固执、无意识地以此为出发点来审视与评判外界。影片虽然以大团圆结局,但其所触及的文化主题却必然引起观者的长久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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