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象征符号的文化记忆在影片中的体现
当然,文化记忆不是个体的行为,而是一种集体记忆。“文化要存在,就必须保存自己过去的经验,而对于过去经验的传递和保存必须通过群体意识来构造和维持,换句话说,必须依靠集体记忆。”[4]从广义而言,集体记忆是指“一个具有自己特定文化内聚性和同一性的群体对自己过去的记忆”[4]。尽管它的表现形式体现在具有某种文化基因的个体身上,但它是超越个人的,不是个体回忆的集合体。而“象征正是作为集体记忆而存在的,是人类文化感性存在和精神世界的桥梁与融合体”[4]。对于散居在海外的移民而言,文化记忆的体现往往是以一种象征的文化符号表现出来。 象征因其高度的凝结能力构成了奇特而高效的文化记忆保存方式,成为文化集体记忆机制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压缩的方式保存大量的文化信息”,是“人类文化记忆的绝妙之处,一个物体、一个姿势、一种颜色、一个仪式或是一个名字都保存着丰富的文化信息”[4]。电影《刮痧》通过一系列象征性的元素符号将中美文化的差异甚至冲突体现了出来。影片的开始,导演就为观众设置了一个强烈对比的文化语境:许大同的获奖典礼举行的同时,场外反对暴力游戏的示威游行也在热闹地进行;场内象征中国文化的兵马俑和象征西方文明的人扮雕像也并置出现;而许大同的父亲身上的典型中国文化特征,如他穿的中式服装、说的汉语,特别是他以子为荣的心态和中国式的思维方式,显然与周围的西服领带、英语语境和美国化的文化氛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影片中这些象征符号构建起的是不同文化语境下的文化记忆。“象征可以不失自我地从一个符号语境迁移到另一个符号语境”[4],也就是说,即使在美国文化语境中,作为象征的兵马俑、中式服装等也能在很大程度上保持自身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它们所代表的文化记忆必然包含了中华民族共同的价值体系和文化基因。
然而,在不同的文化语境中,人们对于异质文化的解读是不同的,处于弱势文化地位的少数裔文化必然要承受主流文化的主观化解读、误读,甚至恶意曲解。体现在电影文本中,往往表现为对异质文化中经典象征元素的不同解读。“刮痧”这一传统中医疗法与“孙悟空”这一中国经典文学形象显然是《刮痧》这部电影的中心象征。应该说,整部电影的矛盾冲突就是建立在对中美两种文化对刮痧这一传统中医治疗手段的不同解读上。而美国律师对孙悟空文学形象的刻意曲解则进一步促进了电影矛盾冲突的激化。根据阿斯曼的观点,“文化记忆形成的关键性环节,在于文本和仪式的经典化”[2]。语言作为文化记忆的媒介和载体在文本和仪式的经典化中起着关键性作用。汉语和英语是两种截然不同文化体系中的产物,它们所负载的文化记忆具有鲜明民族的、地域的和历史的表征。受不同语言环境影响的人,其身上所承载的文化记忆也有很大不同。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说,文化冲突的具体表现形式就是语言的冲突。尽管影片中许大同夫妇能够说一口流利的英语,但他们的文化语境仍然是汉语的。
“刮痧”在英语语言中处于文化空缺状态,也就是“一个民族独有的文化现象,而在其他民族找不到相应的表达形式――从而产生了语言表达(词语)的空缺”[5]。同时,影片中的一些地名、人名、物品等具有很强文化记忆特征的象征性符号(如孙悟空等)也在主流文化语境中处于文化缺失的地位。电影《刮痧》中,因为丹尼斯闹肚子,不懂英文的许大同父亲采用中医传统的刮痧疗法为其治病。结果丹尼斯因意外摔伤头部送医院时被医院发现他背上刮痧留下的淤痕,这成了许大同虐待孩子的证据并被告上法庭。在正式开庭前的两次听证会上,许大同试图向法官证明刮痧是一种治疗手段,然而,他所用的“七经八脉”“气”“丹田”等具有强烈中国文化气息而在英语语境中空缺的词汇起不到任何解释作用,而被要求用美国式的文化思维方式证明自己,也就是“用证据说话”。同时控方律师对中国传统美好形象――孙悟空的刻意扭曲体现了强势文化可以利用对弱势文化的支配地位实现自己的话语控制权。而因被激怒而在法庭采取过激行为的许大同成了这种话语霸权的牺牲品:他被法官当庭宣布剥夺其对儿子丹尼斯的监护权,并不准父子见面。可以看出,语言上的文化空缺使得不同文化语境中的人难以深入理解对方的语境中的文化内涵,甚至强势文化可以利用自己的“权利”(power)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意解读弱势文化的象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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