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阶段,考察电影是否可以称为一种语言。
60年代中期,电影理论家们受到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影响,开始非常认真的用学科的标准来衡量电影究竟是不是一种语言。此时,电影语言的研究成为严格意义的语言学,语言学范畴成为建立电影语言系统的依据。
20世纪60 年代中期出现了电影符号学,电影是否是一种语言学的问题才被提了出来。法国克里斯汀?麦茨,意大利的帕索里尼、安贝托?艾克,英国的彼得?沃伦等都是当代最重要的电影符号学家。
对电影进行理性的语言学分析,必须明确语言单位元素和电影单位元素之间的等同或差异之处,辨别电影有无和语言一样的符号化单元和生成性原则,才能确定电影到底是不是一种语言,以及电影和语言究竟在何种程度上相同或者不同。
麦茨在1964 年发表的《电影:语言还是言语?》明确指出电影语言学的存在是完全正当的,它完全可以借助索绪尔结构主义语言学的研究方法为依据来研究电影。在这个基础上,麦茨提出了电影语言的四种基本特性:1、电影语言中单位元素的能指和所指之间不像日常语言那样是约定俗成的、任意的,而主要依赖于类似性的编码原则。2、电影语言并不在发出者和接受者间发生直接的双向交流。也就是说,观众并不直接面对电影导演、编剧、演员,而是面对着他们完成的作品。3、电影中也存在着离散单元,但与自然语言不同,单个镜头却像是一段完整的表述,镜头中的人物、风景、色彩、服装、音乐等元素几乎都可以构成独立的符号系统,因此,镜头已经是相当一种组合的结果。大组合段也可以理解为麦茨对电影的一种分节方式,这一特殊分节论说的是有发音效果、能传达出影像的讯息。4、更重要的是,作为一种肖似意指方式,电影的离散性单元的意指作用初看起来是呈连续性的,而不是离散性的,主要原因在于观众在观赏过程中,把电影体验为连续性的,进而得出影像没有第二分节。
70年代后期,克里斯汀?麦茨的《想象的能指:精神分析与电影》在原有符号学的基础上引入精神分析学思想,加入观众学和社会学的研究,使得对电影的本体研究进入了文化研究。
彼得?沃伦在电影语言的研究中接受了麦茨的基本观点,沃伦认为,电影的确是一种语言,因为它有文本,有有意义的话语,但它是一种无语言系统的语言,它不可能追溯出一个先存在的代码。帕索里尼认为电影是建立在一个更宽泛的符号基础上:它包括人的表情符号、相貌、动作以及现实中存在的一切形象符号,这些东西都先于电影而存在,凭人的本能就可以领悟,因此,“作为电影基础的那种语言工具是一种非理性的工具”③。
艾柯在《电影代码的分节方式》中提出了三层分节理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构成电影影像并表达各种特定含义的可互相包含的十大代码理论。艾柯认为,一部影片中的个别画面可以看成是具有三层分节的一个形象,第一层分节是肖似修辞,第二层分节是肖似记号,第三层分节是意素。同时,他还把诸画面组成的片段看作是同样具有三层分节的由姿势组成的新维度即运动。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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