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媒体发展的环境下,继文字类微小说和图文并茂的微博之后,视频类发展衍生出微电影的传播形态。微电影是指通过网络和移动平台播放的、时间长度一般在1―30分钟左右、完整地阐述故事情节的视频短片。微电影不同于传统电影,是新媒体平台发展的产物,之所以被称为“微”,主要是其制作周期较短、成本低、播放时长较短的原因,此外,微电影具备较为完整精炼的叙述主题,其主题与消费者的心理产生情感共鸣,以短小精悍的内容呈现方式,满足受众碎片化的信息获取方式,获得受众的欢迎。
2010年被称作微电影元年,《四夜奇谭》、《一触即发》、《老男孩》和《66号公路》等作品风靡一时,开启微电影的“微时代”传播。历经数年发展,2014年,微电影的年产量达到2万部,总产值已经超过700亿元。微电影的蓬勃发展,改变了电影和传播媒介的现有格局。在微传播时代,微电影以其良好的传播效果和较低的制作成本,吸引众多广告主、网民和网络媒体主动加入微电影的制作与传播,促进微电影的迅速发展。微电影迅速蔓延,依据创作主题划分,微电影的种类繁多。公益类微电影为社会公众谋取利益、提高福利等,通过非营利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方式生产传播内容,以此呼吁社会公众,引发公众的共鸣,解决社会中长期存在的问题。《寻人启事》是典型的公益类微电影,是我国第一部法治类的公益微电影。它由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和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联合制作,影片主要讲述的是法院通过曝光被执行人的“失信”问题,继而帮助老百姓追回欠款这样一个富有人性关怀的故事。《寻人启事》反映了司法公开和执行的难题,彰显法治权威,呼吁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旨在弘扬社会主义法制观念。这部微电影立意高远,受到观众的一致好评,也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收获了多项大奖,如在亚洲微电影艺术节上,该片荣获最佳作品、最佳男主角等五项大奖;在国际微电影展中,该片荣获“十佳公益微电影影响力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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