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金(浣纱投水)(典故)

东汉·赵晔《吴越春秋》卷四《阖庐内传》:“子胥等过溧阳濑水之上(这次是伍子胥伐楚后还过濑水),乃长太息曰:‘吾尝饥于此,乞食于一女子,女子饲我,遂投水而亡’。将欲报以百金,而不知其家,乃投金水中而去。有顷,一老妪行哭而来,人问曰:‘何哭之悲·’妪曰:‘吾有女子,守居三十不嫁,往年击绵于此,遇一穷途君子而辄饭之,而恐事泄,自投于濑水。今闻伍君来,不得其偿,自伤虚死,是故悲耳。’人曰:‘子胥欲报百金,不知其家,投金水中而去矣。

’妪遂取金而归。”

参阅《太平御览》卷五十九引《吴越春秋》。

伍子胥从楚国逃亡出来,在吴国溧阳境内的溧水上,曾向一个浣纱女子乞食。女子慨然拿出饭食给他吃,然后投身溧水而死。此后,伍子胥率军伐楚,复经漂水时,为报答女子的舍饭相救之恩,将金百镒投入溧水之中。

此外,《后汉书·雷义传》还记载有一个“投金”的故事:雷义曾周济过一个犯死罪的人,罪者后来拿二斤金去酬谢,雷义辞而不受。金主乘雷不在家时,悄悄地把金投在天花板上,走了。

“投金”常喻指知恩报遇。

“浣纱投水”用以表示救助别人,以死殉义的慷慨行为。

唐·李白《溧阳濑水贞义女碑铭》:“惜其投金有泉,而刻石无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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