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母伏剑(典故)

《汉书·王陵传》:“玉陵,沛人也。始为县豪,高祖微时兄事陵。及高祖起沛,入咸阳,陵亦聚党数千人,居南阳,不肯从沛公。

及汉王之还击项籍,陵乃以兵属汉。项羽取陵母置军中,陵使至,则东向坐陵母,欲以招陵。

陵母既私送使者,泣曰:‘愿为老妾语陵,善事汉王。汉王长者,毋以老妾故持二心。妾以死送使者。’遂伏剑而死。”

楚汉相争时,汉王陵的母亲,被项羽扣留在楚军中作人质,以招降王陵。王陵母乘送使者之机,以剑自刎而死,以坚定王陵扶保汉室的决心。后因用为母仪贤德的典故。

《幼学琼林》卷二“祖孙父子”:“焚裘伏剑,罗母与陵母俱贤;跃鲤杀鸡,姜生与茅生并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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