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母亡布(典故)

汉·刘向《列女传·楚江乙母》载:战国时,楚王宫中失了盗,楚国的令尹认为郢都治安管理不善,归罪于郢大夫江乙,要求国王对他加以惩办。

恰在此时,江乙的母亲有布被盗,她便去见楚王,要求追究令尹的责任。曰:“……昔日妾之子为郢大夫,有盗王宫之中之物者,妾子独坐绌。妾子亦岂知之哉·然终坐之。令尹独何人,而不以是为过也·……上不明,则下不治;相不贤,则国不宁。

所谓国无人者,非无人也,无理人者也。王其察之。

”……王曰:“母智若此,其子必不愚。”乃复召江乙而用之。

王宫失盗,若罪在郢大夫,那么国人失盗,罪当然应在宰相。江乙母抓住两件事中相同之处,机智地在楚王面前辨明是非,救了自己的儿子。

后用此典赞喻机智聪慧之母亲。

为您推荐

姜被(典故)

《后汉书·姜肱传》:“姜肱字伯淮,彭域广戚人也。家世名族。肱与二弟仲海、季江俱以孝行着闻。其友爱天至,常共卧起。”其后注引《谢承书》曰:“肱性笃孝,事继母克勤。母既年少,又严厉。肱感《恺风》之孝,兄弟同被而寝,不入房..

姜诗孝母(涌泉出鲤)(典故)

《东观汉记·姜诗》:“姜诗字士游,广汉雒人也。适值年荒,与妇佣作养母。诗性至孝,母好饮江水,令儿常取水,溺死。 夫妇痛,恐母知,诈曰‘行学’,岁岁做衣,投于江中。 俄而涌泉出舍侧,味如江水,日生鲤鱼一双。贼经诗里,不敢惊孝子,致..

江总外家养(典故)

《陈书·江总传》:“总七岁而孤,依于外氏。幼聪敏,有至性。舅吴平光侯萧劢,名重当时,特所钟爱,尝谓总曰:‘尔操行殊异,神采英拔,后之知名,当出吾右。 ’及长,笃学有辞采,家传赐书数千卷,总昼夜寻读,未尝辍手。” 南朝陈·江总七..

姜楚公画鹰(典故)

将军西第(典故)

《后汉书·梁统传》附《梁冀传》:“冀又起别第于城西,以纳奸亡。”《后汉书·马融传》,“融征于邓氏,不敢复违忤势家,遂为梁冀草奏李固,又作大将军《西第颂》,以此颇为正直所羞。” 东汉时,大将军梁冀飞扬跋扈,倚仗权势在城..

将欲取之,必先予之(典故)

《战国策·魏策一》:“知伯索地于魏桓子,魏桓子弗予。任章曰:‘何故弗与·’桓子曰:‘无故索地,故弗予。’任章曰:‘……君与之地,知伯必骄。骄而轻敌,邻国惧而相亲。 以相亲之兵,待轻敌之国,知氏之命不长矣!周书曰:将欲败人,必..

讲殿书帷(书囊殿帷)(典故)

《汉书·东方朔传》:“孝文皇帝之时,当世耆老皆闻见之。贵为天子,富有四海,身衣弋绨(注:弋,黑色;绨,厚缯),足履革舄,以韦带剑,莞蒲为席,兵木无刃,衣缊无文,集上书囊以为殿帷;以道德为丽,以仁义为准。于是天下望风成俗,昭然化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