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山语(伐山)(典故)

宋·王铚《王公四六话》卷上:“四六有伐山语,有伐材语。伐材语者,如已成之柱桷,略加绳削而已;伐山语则搜山开荒,自我取之。伐材,谓熟事也;伐山,谓生事也。



骈体文,其句式为四字与六字相间,又称“骈四俪六”。唐、宋较为盛行,其中多用典故,“伐山语”即指此文体中用的生僻典故。

后遂用指生僻典故或指引用古籍中之文句。

宋·陈鹄《耆旧续闻》卷五:“古人作文,多为伐山语,盖取诸书句要入之文字中,贵其简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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