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我杯羹(典故)

汉·司马迁《史记·项羽本记》:“当此(楚汉相争)时,彭越数反梁地,绝楚粮食,项王患之。为高俎(载牲之礼器),置太公(刘邦之父)其上,告汉王(刘邦)曰:‘今不急下(赶快投降),吾烹太公。’汉王曰:‘吾与项羽俱北面受命怀王,曰:约为兄弟。吾翁即若(你)翁,必欲烹而(你)翁,则幸分我一杯羹。’项王怒,欲杀之。

项伯曰:‘天下事未可知,且为天下者不顾家,虽杀之无益,只益祸耳。’项王从之。



楚汉相争时,项羽要烹杀刘邦的父亲,以威胁刘邦。刘邦不怕,说我们同受命怀王,约为兄弟,我父即你父,你一定要烹杀他,也要分我一杯肉羹吃。后谓从他人那里分享一份利益为“分我杯羹”、“分一杯羹”。

黄小配《〈大马扁〉序》:“徒希望于首领赐环(赦罪召还)之后,而分我以一杯羹。”又以“分羹”指父子不和。明·沈德符《野获编·箠鄙·衍圣公》:“今公不知何故久居赐第,数年不归。或云父子不咸,恐有分羹之祸,以此避地,未知信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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