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魏书·陈矫传》附《陈本》:“子本嗣,历位九卿。所在操纲领,举大体,能使群下自尽。有统御之才,不亲小事,不读法律而得廷尉之称,优于司马岐等,精练文理。……”
三国时,魏陈本,位至九卿。所在处能提纲挈领,统率部下,很有才能。虽未学习律法,但断案决狱不亚于廷尉,比当时着名廷尉司马岐还强。后以此为咏颂廷尉之典,或用指不学法律。
宋·苏轼《苏轼封集》卷七《戏子由》:“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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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司马迁撰《史记·越王勾践世家》:“当楚威王之时,越北伐齐,齐威王使人说越王……齐使者曰:‘幸也越之不亡也!吾不贵其用智之如目,见豪(同耗)毛而不见其睫也。今王知晋之失计,而不自知越之过,是目论也……’” 战国楚..
《战国策·魏策一》:“公叔(痤)即不可讳,将奈社稷何·” 《汉书·丙吉传》:“五凤三年春,吉病笃,上自临问吉曰:‘君即有不讳,谁可以自代者·’”颜师古注:“不讳,言死不可复讳也。 ” 人死是不可避免的,故无可忌讳。后因以..
唐·韩愈《送高闲上人序》:“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故旭(张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 唐·张旭,着名书法家,世称其为“草圣”。韩愈称赞张旭书法鬼斧神工,变化莫测。 后遂以“不可端倪”为称誉书法、文..
西汉·刘向《战国策·赵策二》载:战国末期,纵横家苏秦以合纵之策说赵国国王。 他说,如齐、楚、燕、赵、韩、魏六国联合抗秦,秦必可破;否则,只有向秦投降。苏秦原话是:“夫破人之与破于人也,臣人之与臣于人也,岂可同日而言之哉..
《史记·项羽本纪》:“于是项王乃欲东渡乌江。乌江亭长舣(音yǐ,整船靠岸)船待,谓项王曰:‘江东虽小,地方千里,众数十万人,亦足王也。愿大王急渡。今独臣有船,汉军至,无以渡。’项王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为!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