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干宝《搜神记》卷十六:“吴王夫差小女,名曰紫玉,年十八,才貌俱美。童子韩重,年十九,有道术。女悦之,私交信问,许为之妻。重学于齐鲁之间,临去,属其父母,使求婚。王怒,不与女。
玉结气死,葬阊门之外。三年重归,……具牲币,往吊于墓前。
玉魂从墓出,见重,……乃左顾宛颈而歌……歌毕,歔欷流涕,要重还冢。……重感其言,送之还冢。
玉与之饮讌,留三日三夜,尽夫妇之礼。临出,取径寸明珠以送重,曰:‘既毁其名,又绝其愿,复何言哉·时节自爱。
若至吾家,致敬大王。’重既出,遂诣王,自说其事。
王大怒曰:‘吾女既死,而重造讹言,以玷秽亡灵。此不过发冢取物,讬以鬼神。
’趣收重。重走脱,至玉墓所诉之。
玉曰:‘无忧。今归白王。
’王粧梳,忽见玉,惊愕悲喜,问曰:‘尔缘何生·’玉跪而言曰:‘昔诸生韩重,来求玉,大王不许,玉名毁义绝,自致身亡。重从远还,闻玉已死,故齐牲币,诣冢吊唁。
感其笃终,辄与相见,因以珠遗之。不为发冢,愿勿推治。’夫人闻之,出而抱之,玉如烟然。”
传说春秋时吴王夫差之女紫玉,欲嫁韩重,吴王不答应,玉气结而死。
后韩重学毕回来吊墓,紫玉与重墓中相会,成夫妇之礼。吴王以盗墓罪捉拿韩重,韩逃脱后到冢前哭诉。紫玉魂说吴王释韩。玉母出抱持,玉忽化为烟灭。
后以此用为男女生死情缘的典故。清吴伟业《萧史青门曲》诗:“青萍碧血它生果,紫玉魂归异代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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