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殷商末代的商纣王,是个穷奢极欲、残暴无道的昏王。“西伯”(西部诸侯之长)姬昌,即后来称为周文王的,因为反对纣王,曾被囚禁,想了许多办法,才得出狱。当时周的都城在岐山(今陕西省岐山县)。周文王回到岐山,下决心要推翻商朝的统治。他首先聘得军事家姜尚(即姜太公)为军师,积极练兵备战,又兼并了邻近的几个诸侯小国,势力逐渐强大起来。接着,还把都城东迁丰邑(今陕西户县附近),准备向东进军。可是不久,周文王逝世了。
周文王的儿子姬发继位,即周武王。姜太公继续担任军师。武王的同母弟姬旦(即周公),异母弟姬奭(即召公),是武王两个得力的助手。同时,武王还得到了其他几个诸侯的拥护。于是正式宣布,出兵伐纣。大军在孟津(今河南孟县之南的一个黄河渡口)渡过黄河,向东北挺进,直逼商朝的京城朝歌(今河南淇县东北)。因为商纣王早已失尽人心,军队也多不愿为他送命,逃的逃,降的降,起义的起义,朝歌很快就被攻克。纣王自杀,商朝就此灭亡。以后的800多年,便成了周的天下,称为周朝。
当周武王攻克朝歌之初,对于怎样处置商朝遗留下来的权臣贵族、官宦将士,能不能使局面迅速稳定下来,武王心里还没有谱,有些担忧。为此,他曾同姜太公等商量。汉朝人刘向编撰的《说苑·贵法》里,有这样一段记载:
武王克殷,召太公而问曰:“将奈其士众何?”太公对曰:“臣闻爱其人者,兼爱屋上之乌;憎其人者,恶其余胥。咸刘厥敌,使靡有余,何如?”
大意是说:周武王打败了殷商,召见姜太公,问道:“该怎样对待他们的人员呢?”太公答道:“我听说,如果喜爱那个人,就连带喜爱他屋上的乌鸦;如果憎恨那个人,就连带厌恶他的仆从家吏。全部杀尽敌对分子,让他们一个也不留,您看怎样?——原文中所谓“余胥”,是地位最低下的小吏,奴隶主贵族的管家之类。(余,末等的意思;胥,胥吏。)
汉朝人伏胜编撰的《尚书大传·大战》里也有类似记载:
纣死,武王惶惶若天下之未定。召太公而问曰:“入殷奈何?”太公曰:
“臣闻之也: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不爱人者,及其胥余。”
这段记载,与《说苑》所载,内容相仿。不过“余胥”一词,这里写作
“胥余”。两者含意不一样。“胥余”已不属胥吏等级,而是胥吏以外,比“余胥”更加低下的奴隶或刑徒了。例如商纣王时的“太师”箕子,因对纣王不满,被囚禁而装疯,甘当奴隶,所以《庄子》称他为“胥余”。
此外《韩诗外传》《六韬逸文》也都有关于周武王和姜太公上述那段谈话的记载,内容基本相同。由于这个传说,就产生了“爱屋及乌”这句成语。
我国民间自古流传一种迷信习俗,以为乌鸦是“不祥之乌”,它落到谁家屋上,谁家就要遭遇不幸。我国最古的一部诗歌集《诗经》的《小雅》部分,题为《正月》的一首诗里,就有“瞻乌爱止,于谁之家”这样的诗句,意思是“且看乌鸦哪里落,灾祸就落谁的家”。可见古人多厌恶乌鸦,而绝少爱它的。所谓“爱屋及乌”,是说:由于爱那个人,因而连他家屋上的乌鸦都不以为不祥,不觉得讨厌了。这句成语,一向被人们用作推爱的比喻。因为深受某人,从而连带喜爱他的亲属朋友等人或其他东西,就叫做“爱屋及乌”,或称这样的推爱为“屋乌之爱”。
唐代诗人杜甫,在他《奉赠射洪李四丈》(射洪,地名,在今四川;李四丈即李明甫)的诗中,开头两句道:“丈人屋上乌,人好乌亦好”。宋朝人周敦颐的《濂溪诗》有:“怒移水中蟹,爱及屋上乌”。宋朝人陈师道的《简李伯益》诗也有“时清视我门前雀,人好看君屋上乌”。都是用的“爱屋及乌”这句成语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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